“别打岔,我想想。”
三十秒后。
杜菁乍呼,“我想起来了,去年底的慈善晚会,我带艺人去的时候见过,好像大家都叫他三公子,你是没见到那阵仗,众星捧月一般,啧啧,就咱们老板过去都还搭不上话。”
秦娆有一下没一下舀着碗里的粥,她知道沈浔不简单,单看曾汉明见到他时候的怂样就知道。
她随口问:“嗯,然后呢?”
“没什么然后,”杜菁道:“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是大,有的人要颜值、财富应有尽有,而有的人空有颜值,不长点脑子。”
秦娆了解杜菁,总喜欢拐弯抹角的骂人,刻意不接她的话,只说:“那倒是。”
杜菁笑骂:“你还笑得出来,长点脑子吧秦娆,你那一套在这个圈子里行不通,你得试着去适应。”
秦娆放下勺子,抽了张纸巾擦嘴,慢条斯理地说:“凭什么是我适应它,不是圈子来适应我。”
杜菁被她怼到无语,“你能耐,那我等着看你怎么让这个圈子适应你。”
“别那么认真啊杜姐,吹牛皮谁不会,我也就在你面前吹吹。”
杜菁气急败坏地挂断电话,这姑娘没救了,有容貌有演技,可是不去顺应这个圈子,早晚被埋没。
要不是答应过那个人,她都得忍不住想放弃她了。
秦娆收起餐具,放进洗碗机里,手机就响了起来。
她顺手拿起,才发现声音来自客厅。
茶几上放着一台手机,多半是沈浔的,上面显示的名字是林同,秦娆知道是他的秘书,住在酒店的时候,曾经来送过东西。
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连着打了好几个。
她蹲在旁边,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帮他接,万一有什么急事呢?
大脑争斗了一番,还是接起。
“秦娆,”沈浔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醒了?”
秦娆:“嗯。”
“我手机忘在你家了。”沈浔说。
秦娆拿下手机看了一眼,心道这不是很明显?
沈浔又道:“我现在过来拿,方便吗?”
“方便。”
“我大概四十分钟到。”
通话结束,秦娆把手机放回原位,然后从书架上翻了一本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