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十磅玩玩。”
霍姆斯掂了掂手里的一小袋子筹码,朝着旁边的赌桌走去。
他先是看了一会儿,弄明白规则之后开始参与赌局。
他参与的是最简单,也最迅速的赌局——猜大小。
“压多少?”
“五十个,小。”
在到了第四轮后,霍姆斯第一次下注,引来了不少视线。
一磅可以换取二十个单位筹码,五十个不是小数目。
坐庄的荷官把所有赌客抛下的筹码拉走,随后打开了杯子,露出里面的三个骰子。
三、三、一,小。
霍姆斯拿回变成一百个的筹码,继续参加赌局。
挑衅者的观察力配合魔术师戒指的占卜能力,让霍姆斯能十中九地猜准骰子的大小。
没多久,霍姆斯的身前就摆满了筹码,他又打了一会儿,同时也在和身边的人交谈,最后“懊恼”地带着只剩下约最好时期三分之一的筹码离开了赌桌。
临走前,他的视线扫过一个身影,他的着装非常简朴,甚至可以说是简陋,隐隐能看到他的衣服内衬上打着布丁。
他在之前的赌局中大概胜负参半的样子,但赌得尤其的小,每次都是用赌局中最小单位的筹码,还只用一个。
霍姆斯移开视线,提着自己挣来的筹码离开。
花了不到半小时,两百个筹码最多的时候变成了一千八百七十个,要是没有别的限制,这比做任务划算多了。
霍姆斯提着装满了袋子的筹码离开牌桌,四处逛着参与各式各样的赌局,凭借魔术师戒指的帮助快速地上手,并保持大致略赢的状况。
别看霍姆斯有时候还故意输最后都在一小时内把初始金额翻了数倍,他要是再多赢点,过了某个限度就会有人邀请他去二楼了,到时候要么对超凡能力作出限制,要么就是超凡者之间的对赌了。
毕竟,要是赌博真这么赚钱,就没有超凡者乐意苦哈哈地做任务了。
霍姆斯坐在牌桌上打牌,墨镜后的眉毛微微皱起。
他怀疑对面的人出千。
这是一种规则比较特别的牌局,几个人都能打,现在是五个人。
人来来回回已经换了好多次,霍姆斯都打过几轮走了一圈又回来接着打,居然有一个人一直在。
他的牌技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烂、烂到家了,但总体还是赢多输少,而且因为时间长,霍姆斯估算了一下,他至少赢了相当于一百磅的筹码了。
之所以牌技差还总能赢是因为……他的牌实在太好了,好到有时有点变态的程度。
若是以罗赛尔大帝发明的斗邪恶来举例的话,他有些时候拿到的牌简直像是俩王四个二四个k四个q再带四个j,其他人的牌则没有大过十的,还是打散分布的。牌好到只要他出就不可能输的程度。
没看出有动手的迹象……霍姆斯皱紧眉头,怎么也想不明白,难道对方实力高他很多他发现不了?还是他只是单纯的运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