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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第1页)

“开车吧。”男人闭眼,身体往后轻轻靠去。助理:“好的,先生。”今天是赛马会的开场日,沈常乐却睡到中午才起床。每年傅家举办的私人赛马会都是声势浩大,堪称港城最受期待的高端社交局。只有傅家马术俱乐部的成员,以及受到邀请的宾客才有资格参加。整个活动一共举办三天,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赛事,最后一天晚上则是慈善拍卖会以及答谢晚宴。傅家的根在上京,但傅老爷子的妻子来自港城当地有名的望族方家,和方家联姻之后,傅家的手就伸来了港城,在这边也颇有实力。傅家根基深厚,政商两通,绝不是宋梁之流,若是非要排个高低,傅家在圈子里可以说是塔尖的那一小簇权贵,这么多年蒸蒸日上,傅老爷子又权柄在握,和赵家分庭抗礼。沈家就是再有钱也得在权贵面前低半个头。圈子里的规则就是这么清晰且残酷。沈常乐叹口气。谁让她没有一个滚过雪地爬过草地的太爷爷呢?她只有一个差点被打成反动派的大资本家太爷爷。傅家得罪不起,赵家也得罪不起…权衡之下,沈常乐打算蝴蝶效应劳斯莱斯后座,沈常乐两只脚踩在搁脚凳上,脚趾上涂着闪闪发亮的红色指甲油,衬得皮肤越发白透。十二月的太阳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倔犟地散发光热,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车内播放着娓娓动听的粤语老歌,安静的氛围里带着一丝诡异的暧昧。劳斯莱斯一路开过盈盈沸沸的街道,和五颜六色的电车擦肩而过,叮叮叮的声音落在风里,像一串紫藤花。车子拐进小巷,在一处私人小楼前停下。沈常乐冷着脸,等着司机下来拉车门。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没这么乔张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长这么大没被人批评过渣和坏。不对,渣倒是有还挺多男的在背后骂她渣,但骂她坏的是真没有!路听野是第一个!

路听野用余光扫了眼大小姐,赶在司机下车之前下车,绕到沈常乐这边,替她把车门拉开。沈常乐见是路听野,也不动,就坐着。路听野知道沈常乐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压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兴,怎样都行。路听野俯身靠过去,一只手撑着门,半个身子往车里探,声音很低很低,“大小姐,别生气了。”沈常乐不做声,低头去包里拿粉饼和口红补妆。路听野抓了抓脖子,有些头疼,余光扫到她洁白的脚丫子,这才懂了。心想难怪不下车,鞋都没穿。路听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捞过来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么穿后才冷静上手。她这双鞋是很复杂的绑带设计,要一圈一圈的绕上去,间距还要保持适中,不然就会不好看,路听野耐耐烦烦地替她穿,手背偶尔擦过她纤细白皙的小腿肚。沈常乐小腿肌肉紧了一下,随后很快放松,紧接着他温热的手指不经意又扫了一下,软软的小腿肌肉又紧缩起来。彼此都没有说话,一圈圈绕上去的丝带把彼此安静起伏的呼吸缠在一起。等两只鞋都穿好后,路听野也没起身,就这样从下往上去看她,“我错了。”路听野穿鞋的时候,沈常乐就在看他,看他那一头漆黑的短发温顺的耷拉着,没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里动物们柔软的毛发,很是天然。他浅色的眼瞳里闪着一轮一轮光圈,比雪沫还要晶莹,也像动物,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你,带着摇尾乞怜的无辜。沈常乐有点受不住被他这样看着,心脏里涨涨的,潮起潮涌似的,心想着真是烦。若是不看到他这张脸,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这张脸,她觉得他放肆一点也不是不可以宠着。沈常乐嗤了声,“给坏女人穿鞋心情怎么样?”“不憋屈。爽。”路听野笑了起来。沈常乐挑了下眉尾,这才下车。小楼是一家高级裁缝店,在当地上流圈子里很出名,专为各种大佬富豪订制高定礼服。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吐槽她坏之后忽然赌气,想着明天赛马会也不带他去见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带他去,她也该无聊,然后才想到路听野居然没有参加赛马会的礼服。这下好了。她这个坏女人还得掏腰包给狗东西买衣服。进店后,沈常乐简单跟老板说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礼服,还包括领带袖扣礼帽,因为来不及按照身量订制,只能在成品里找两套尺码合适的。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摆放由深色过渡到浅色,沈常乐走到黑灰色系区域,看上的就拿出来放到路听野身前比划一下,觉得合适就让店员去找尺码。选完了深色,沈常乐又觉得他穿浅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装放在路听野身前。男人的皮肤偏冷白,不是那种虚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乐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家伙是真的长得好,简直是不挑衣服,什么色系都能驾驭。“你怎么老是看着我?”沈常乐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路听野摇头,认真问:“一定要穿这么复杂吗?”他不喜欢穿这种讲究的手工西装,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领带,有点勒脖子。沈常乐笑了下,觉得他有时候真可爱,应该是从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也不要紧,她教他就行。“赛马会虽然说是去看赛事,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按照英国那边传统,dressde是很严格的,女士进场需得着及膝连衣裙,戴礼帽,而男士则必须穿晨礼服。”“当然,有些赛马会要求没这么严格,大家的兴趣更多都在赌马。不过像傅家办的这场就是社交性质的,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这些人可最矫情讲究了,若是你穿个运动服跟着我去,肯定会被人笑话。”路听野本来听得很专注,直到沈常乐说到傅家两个字时,他脸色一闪而过的不自然。“傅家?”他问。说话间,有店员走过来说试衣间准备好了,沈常乐点头,带着路听野朝试衣间走去。“就是控股中奥和中宇的,姓傅,他们家这么有名,你平时不看新闻的吗,总不可能没听过这两庞然大物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家老爷子才是厉害人物,前年大选入了常——”沈常乐眨了下眼睛,没继续说。路听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常乐只当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事。“不知道也没事,若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带你见见。他家资本上的事应该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来不来。”路听野:“没兴趣。姐姐,我谁也不想认识。”他语气恳切,眼神里甚至带着一点点委屈。沈常乐心里很软,简直拿他没办法,她是有考量的,还是想让他多攒些人脉,以后在上京的路子会更广,也不用碰到一个蒂亚姐都反抗不了。毕竟她不能一辈子都让他当厨师当保姆,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有更宽阔的人生才是。沈常乐无奈,挥手示意他去试衣服,“别装可怜。又没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没的,跟着我就好。”路听野点头,说好。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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