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馨菲也是从打杂开始做起的,被老板和前辈职员给呼来唤去的,却不敢提出一点疑议,除非是自己不想混了。也不能因为受人歧视就轻言离开,如果那样的话,怕是一辈子都甭想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前世的陆馨菲,表面上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千金大小姐,实际上,在她幼年的时光,什么样的苦没有吃过,什么样的歧视没有见到过啊?人生就是这样,之前还以为一切超出了自己的忍耐,甚至,在年幼时病的奄奄一息时,陆馨菲的奶奶因为家境太贫穷,从来都没有想过把陆馨菲送到医院治疗过,偏偏那时陆馨菲的体质又太差,也因为那时候的冬天没有暖气,陆馨菲的手脚都被冻烂了,烂的不堪一睹。陆馨菲当时并不知道苦,还会在奶奶的支使下浆洗衣物,特别是冬天穿的棉衣,浸水后又沉又冰凉刺骨的,也是那个时候,陆馨菲落下了一身病根。还有更重要的,前世,陆馨菲工作之后,她虽然已经认识了林宇恒,但是架不住林宇恒常年在部队上,根本就无法时时照顾到陆馨菲,所以陆馨菲在职场上受了委屈,也是很少会告诉林宇恒的。有些话,既然说出来也无法得到解决,陆馨菲宁愿不去说,宁愿自己扛,反正她也已经扛过很多很多了。陆馨菲没有告诉林宇恒,她自己原本就是个病秧子,反正林宇恒也看不出来,甚至陆馨菲公司里一年两度的体检,也都是检查大病的,什么轻微的类风湿疾病,轻微的心脏疾病,或轻或重的颈椎疾病都是会被体检给忽略。所以,陆馨菲来到了这个七九年的秋天,她还是忍耐着活了下来。这里的房子湿气很重,需要每天在大灶里烧火从而赶走湿气,否则,陆馨菲就会感到浑身骨节跟断了一般的疼。也许本尊也是有轻微的类风湿的,只不过外人无法看出来,陆馨菲本人也感受不到,只是对这方面比较有常识的来自于二零一五年的陆馨菲察觉到了。这里的什么都需要凑合,搬运花生,搬运地瓜,都是需要蛮力去完成,也只有这个穿越而来的陆馨菲会觉着苦罢了,看别人家的婆娘,都觉着做力气活跟做家常便饭一个样儿。锅碗瓢盆酱醋茶,老人孩子一大家,这里的事务,日日都离不了婆娘,里里外外都是靠婆娘去侍奉的,婆娘还是跟旧社会的老妈子一个级别,所以什么男女平等妇女也顶半边天的话在这时候的村子里,全是鬼话。于是,陆馨菲羡慕这时候的城里人,说不定城里的女人可以摆脱掉这种束缚了。陆馨菲见到的村子里的小媳妇,都只不过是婆家拿来传宗接代的工具,这个时代还没有实施计划生育,所以女人生的孩子越多越光荣,地位越高,而生不出孩子的女人,依旧被认作夫家的罪人。“想要离婚,真的不怎么容易的,虽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可是提出离婚,一般都需要多次协调的,而且还需要很多手续,比方说大队书记的批条之类的,”男人的声音打断了陆馨菲的魂游天外,他无奈的道,“虽然现在已经脱离了生产队,该分的土地也都已经分了下来,各自可以关起门来过日子,但是大队书记的威望和权利,却是不容小觑的……”“哦……”陆馨菲漫无目的的走着,不再说话。“不知道你是要先去脱盲班读书,还是先去医学院工作,我认识市区那里真正的大医学院,如果你想去,我倒是可以帮你联系一下。”男子想了又想,最后说道。虽然镇上那里的医疗合作社偶尔也被文明人称作医院,但是差别,那可不是一般的大,这个,陆馨菲还是知晓的。现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企业都是国家开的,工厂是以军工厂居多,很少出现私营企业之类的,就算有,也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几年中才会出现,那些私营企业,后来大多都狠狠赚了一把。“好啊,但是那里的人,会不会到时候也害怕陈大勇的闹事呢?我去了之后,万一被陈大勇给知晓了,他肯定还是不会放过我的。”目前,陆馨菲最害怕最担心的不是能不能学到一技之长的事,而是陈大勇那个人渣每次所滋生的事端。“不会,医学院的副主任是我的姑母,她是烈
属,现在还是有些权利的,虽然她也无法帮你和陈大勇办理离婚,却可以收留你,那是在我姑母地盘上,陈大勇没有资格前去捣乱。”男子看来对实事看的蛮透彻的,他想当然的说道。但是男子其实说了一半咽下了一半,并不是他的姑母无法帮助陆馨菲办理离婚,而是一般人不乐意管别人的闲事,毕竟管起来实在太麻烦,而且到最后也不一定能落得好。虽然这个时代的人都有些傻乎乎的,很有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感觉,但是城里人也是优越感比较强一些,就算农村人,不爱管太麻烦的闲事的人也是占了大多数的。没有人会费心费力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去帮助非亲非故的人的。当然了,陆馨菲也没啥太大奢求,她听完男子所说的这些,一下子就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感情这东西对陆馨菲来说算得了什么,反正林宇恒又不在了,陆馨菲也不需要一个相伴终老的人,她宁愿一个人形影相吊的老去,直到老死。幸好陆馨菲已经有了小虎这个儿子,这个让陆馨菲还没有费心费力的一天一天抚养,就已经成了懂事、可以帮助陆馨菲很多忙的大孩子的孩子。陆馨菲很是欣喜的跟着男人离开,虽然,她还是不知道男人的名字,不知道男人是做什么工作的,甚至,都不知道男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时代的坏人还是少之又少的,不会像二零一五年那样,人心弯弯曲曲像瞬息万变的水云,每一个跟自己聊天的陌生人都得提防一下。这里的人的确还没有摆脱愚昧思想,但是总归没有大恶之人,没有那么多的利益诱惑,没有那么复杂的人际关系。陆馨菲跟着男人去了城里,走进医学院,发现这里果然响应了国家的中西医合璧的号召,开始进口了很多医疗器械。但是这里的医生少之又少,主任是一个来自军队里的军医,副主任是烈属,也就是带陆馨菲来这里的这位年轻男子的姑母。然后,一些普通医生有专科学校毕业出来的,也有来自于民间的赤脚医生,就是祖传的老中医,没有多少学历的那种。一个和年轻男人看起来很熟的年轻人和年轻男人打了一个招呼,他称呼年轻男人为“明哲”,陆馨菲便寻思起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的确有些熟悉,也许很多年前,也许是在本尊年少时光时,仿佛时常会提起这个名字。“明哲,你在看什么书?”扎着辫子的美丽女孩这样问另一个双眼皮大眼睛的男孩子。花丛中,小溪潺潺,碧野平滑,果然是读书的好地方,而一蹦一蹦走过来的女孩子,长得水灵灵的,那双眼睛像极了二零一五年的陆馨菲小的时候。但是陆馨菲确定,这个女孩子不是她,完全不是,她猜测,这应该就是本尊小时候的模样。原来本尊也不是打小丑陋的,原来本尊现在这张苍老不堪的脸,是来自于岁月的镰刀无情的划得伤痕累累从而留下的效果。“我在看周易,这本书写的好棒,我也可以算命了。”名叫明哲的男孩子回答道。男孩子仰起脸,笑脸荡漾在阳光下,映在清清袅袅的溪水里,说不尽的灿烂明媚。“这全是迷信,你不要看了……”女孩子不高兴了,她撅起了嘴。“偷着看,不会有人知道。”明哲似乎没看出女孩子不高兴了,他固执的说道。“张明哲,你这人怎么这样……”女孩子发火了,犹如河东狮吼般。“张明哲……”忽然,旁边有行人不小心触碰了陆馨菲一下,陆馨菲的记忆便在此时不打招呼的回笼,陆馨菲的身躯忍不住打了个颤儿。于是下意识间,陆馨菲喊出了张明哲这个名字,因为,陆馨菲终于想起面前这人是谁来了,这浪费了陆馨菲多少的脑细胞啊,太不容易了。陆馨菲才不要像个傻瓜似的,人家跟她说话,她都不知道人家姓甚名谁,呆愣愣的,总让邻居以为,陆馨菲得了提前性的老年痴呆症,当然了,老年痴呆症这个病名在这个时代知晓的人还不怎么多,但是发病率还是有的。陆馨菲从这些本尊的记忆里得到一个重要讯息。张明哲,极有可能,这个人就是本尊的初恋情人。可惜世事无常,命运太过残忍,让陆馨菲本尊不只是没有得到自己
心仪的爱情,反而还在岁月无情的年轮下,失去了曾经清纯美丽的容颜和动人的灵气。是的,原来本尊并不是先天性的丑陋不堪,而是来自于后天性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