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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诱因下(第2页)

待到将顾匡、周官、曹贵三人提到后堂,还未施展出什么天子威严。心里承受能力本来就不强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晓此事,于是就来个竹筒倒豆子,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明白。

在朱元璋盘问人犯的时间,大家就需要恶补了一下所谓的“互相知丁”。因为这个名词在这个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慑,想来这几个人也不会傻到前来自首的地步,由此可见其的关键。

朱元璋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谨守这四业,所以天下太平康乐。因为朱元璋认为,不在“四业”范围之内的谋生者,没有不违法犯罪的。

“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也就是那些游手好闲所谓的“逸夫”,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社会的毒瘤。

“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如此向上一级级地备案,那些“逸夫”就无处遁形了。

知丁法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对于不同职业的百姓,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你是农民,没有特别申请的“引”,每rì里不得离开自家方圆一里。早上何时出门耕作,晚上何时回来,都必须让邻居知晓。

如果你是工匠,出远门做工,则必须在引上标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则要让邻居知道你的具体所在。归来或早或迟,也要说与邻居知道。

经商者,本钱有多有少,货物有轻有重,所行有远有近,走水还是走陆,这些都要详细注明在“引”当中。归来的大致期限,邻里务必知晓。若一年没有消息,两年未曾归来,邻里必须去其家中调查原因。如此,一旦对方借经商之名,在外胡作非为,邻里就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甚至如果商人们的引虽未过期,但身边却未带任何货物,里甲村店必须将其当作“逸夫”、“游食者”捉拿送官,重则杀身。轻则流放边疆。若里甲店主不抓,而被其他人抓住。与“逸夫”同罪!

这些细节规定,让人听到后顿时肯定会觉得毛骨悚然。朱元璋对老百姓们rì常生活的细节xìng干涉,几乎已经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这种做法,曾经在另一个时空几百年后的苏联盛行过一段时间,而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中华大地上也有过类似的行为,甚至很久一段时间之内,在某个半岛的一个国家也是这样的。

但是老朱此举,可谓眼光超前的很。很显然,若严格执行朱元璋的想法,只可能得到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社会,不过这个社会极其缺乏活力,因为百姓们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职业当中。

这也许是儒家治国理念的一贯原则,就是以损害社会活力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安定,而对当时的生产力落后,对于治理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国家来说,这几乎是唯一的办法。

朱元璋慢慢的听完这个案子的经过。没有做出任何判决,只是让通政使吴公达自行裁决,按照大明律办案就是,然后就出了通政司。摆驾回宫了。

一个时辰之后的御书房依然一片寂静,看到太子朱标听完整个案情之后的疑惑,朱元璋说:“那几个刁民说话。一会儿一套,实在是太jiān诈了。谁也捉摸不透他们心里的诡计,朕真的想命令将其全部枭首示众!但是仔细想想。难道真的是朕做错了什么吗?”

很意外会是这样的结果,太子朱标对于老朱的做事方法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这几个人能逃得xìng命,那才是最令人感到奇怪的。什么时间,父皇变得如此好说话,如此多愁善感了呢?朱标有些想不明白。

默默地走到朱元璋的面前,跪下行个礼,然后说道:“父皇请息怒,儿臣觉得,此事是他们咎由自取,万千大明子民还是遵纪守法,听从父皇诏令的。”

“不!”朱元璋否定道:“也许是朕错了,可是朕真的想不透,为什么朕给这些刁民天大的权利,他们偏偏要用在旁门左道上呢?”

“如果真的是朕错了,但是朕该怎么做,才能算是对呢?”朱元璋喃喃自语,太子朱标心里恻然,不敢回应,仔细问问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于这样的事情,其实是无解的。也可以说是不用去理解的,只是一个片面的事情,但是为什么父皇看的如此严重呢?

按说朱元璋以一介农夫,出身草莽,能做到这样的地步已经是不错了,关于治国之道,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饱学之士提出见解,一直到了几百年后的二十一世纪,依然是一个未知之数,更何况落后了六百年的洪武大明呢?

满心希望种下的西瓜,却没有想到收获的却是一颗畸形的豆子。卡在朱元璋的脖颈,使他不吐不快。原来,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接下来,朱元璋又为太子朱标讲述了几个看似啼笑皆非,但又无可奈何的案例。

安吉县佃户金方租种了本县地主潘俊的一亩二分地,连续两年没有交田租。潘俊二到金方家里去索讨,结果,金方“响应”皇帝的号召,把潘俊当作祸害百姓的豪强绑了起来,还勒索他黄牛一头、肥猪一口。在逼着潘俊二写完已经收取田租、不曾被勒索等三张文书之后,金方大摇大摆将其绑到了京城。

乌程县百姓余仁,是本县富户游茂玉家的佃户。水灾期间,游茂玉同情余仁生活困顿,借给他许多米粮。事后,余仁非但不想着还粮,反而勾结刁民一百余人,跑到游茂玉家里打、砸、抢。在搜出所有的借米凭据之后,余仁三等人将游茂玉当作“害民豪强”捆绑起来押送到了京城。

但金方和余仁的运气不太好,他们的伎俩被通政司的人识破了,最后落了个枭首示众、全家流放的下场。

为了防止胥吏和官员祸害百姓,朱元璋还规定胥吏们不许下乡。遇到有什么事情要差遣百姓,只允许拿衙役拿差牌到百姓家里去传唤;如果传唤了三次,百姓还不来,才准许派皂隶去捉拿。若胥吏们为了敲诈百姓,故意下乡扰民,当地百姓也可以将他们抓起来绑送京城!

然而就因为这一条,太康县余永延等人故意抗拒,不服从差牌召唤,当地三次发牌不到的人家,居然多达二百五十一户,类似的事情,还有刁民刘以能,不但三次发牌不到,居然还鼓动群众,将送差牌下乡的衙役绑起来,当作‘害民豪强’押解到京城。

朱元璋陷入了困惑之中。他信任穷苦的百姓,发动他们去抓污吏和游民,结果他们自己反倒去敲诈邻居、胥吏,成了刁民。为了打击官吏们的贪婪,却滋长了顽民刁民的气焰;如果一味打击顽民刁民,又为官吏们的贪污**大开方便之门。

沈显等四人的案件,又触动了老朱的心事,在那里絮絮叨叨的为太子朱标讲解着自己心里的不愉,朱标才发现,从神坛上跌下的父皇,此时变的如同乡下歉收的老农一样,不断的诉说自己辛苦的付出却得到了不应该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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