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听不懂成钟的前半截话,他生在狼域,又没有读过书,对《水浒传》鼓上蚤什么的全无概念。
但对成钟的后半截话他可是完全明白,这让他的心里像偷吃了蜂蜜一样甜。
在自己心目中神秘完美的少年成钟,让自己与他姓一样的姓,又让自己的名与他相并列,真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怎不令小混混兴奋得想要跳起来。
加上酒精的作用,小混混一霎时红光满面,打躬作揖尚觉不够表达感激之意,恨不得立即跪地磕头。
成钟当然拦住不让他下跪。
其实啊,这一点证明,成钟最善于把握时机,收服人心。
他知道小混混最缺什么,便康慨地给他什么。
你不是没名字吗,我帮你起个名字。
你不是最缺乏别人的高看和尊重吗,我就给你高看和尊重。
算起来,他成钟截止目前什么实惠东西都没有付出,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
但反观小混混,如此纯朴诚实的他,早已被成钟摆弄得五体投地。
休说让他听命跑腿,即使冲锋陷阵,大概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在两个人喝酒说话之时,小二出来过几回,成钟请他一起喝酒,他说东家掌柜的不允许他沾洒。
成钟觉得这里说话不便,便站起身来,掏出一把明玉币,放在桌上说:
“这是饭钱和酒钱,等下我们要带走剩下的半壶酒和两个酒杯,明天送回来如何?”
“当然可以,用不了这么多钱,但瓷器很贵,千万不可摔碎啊!”
小二望着明玉币道。
“好,若是摔碎了,我加倍赔偿便是!”
成钟爽快地答应道。
小混混本想自己掏钱请客,但看到成钟掏玉币的动作十分潇洒自如,完全是腰缠万贯的样子,自己偷来的那几块玉币实在羞于拿出手,只好作罢。
小混混——噢不,现在该叫他成鼓——领着成钟,来到了他的住处。
隔壁传来马儿的蹄声和淡淡的马粪味道,但是成钟没有一点嫌这里简陋的意思。
在狼窝里待过的人,他什么味道没嗅过。
成鼓慌忙搬动破旧的木桌,把酒壶和杯子摆上去。
成钟自己动手,找来一个木墩,舒服地坐在桌子旁边。
看着成鼓把酒倒进杯子,成钟开口道:
“贤弟,我这趟出来,还有一个想法,便是弄清‘飞龙帮’帮主的底细,对此,不知你能否帮上忙?”
至此,成钟才算谈到了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