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奇兵不是别人,正是新邻居,狼群。
“狼王兄弟,有没有兴趣跟我去一处新的地方打猎?”
“什么地方?”
狼王问道。
“那个地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面生长着各种各样美味可口的野兽。”
林牧没有去过远方的草原,描述的这一切,是按照以前看动物世界时,主持人介绍的内容所讲。
草原上栖息着数量众多的食草动物。
凭借记忆,以及三寸不烂之舌,林牧将草原描述的好像是仙境一样。
怂恿狼王带领它的子民,跟自己一块去草原开开眼界。
有朝一日,林牧占领那座草原,会单独给狼王画出一块领地。
狼群不但可以在领地栖息繁衍,并且附近猎物也都是它们的。
既不会有人类与他们争取,更不会遭到同族攻击。
“好。”
狼王的回答,还是之前那样的言简意赅。
纵使狼王有些智慧,也斗不过林牧这个满身是心眼的现代人。
糊里糊涂成为了林牧的保镖。
出发的日子到了。
二十名整装待发的狩猎小队队员,在林牧的带领下,先是朝着狼群的聚集地走去。
两方汇合,大蛮凭借记忆,领着这支联军花了一天的时间,绕过山林来到了他们逃亡的落脚点。
“没错,就是这里。”
来到此地,大蛮先是看了看左右的景色。
确定他们骑的马,是在这里累死的。
随后众人一头扎进森林,找了个山洞躲藏起来。
“大家休息一会,吃完东西继续出发。”
半个小时后,大蛮迫不及待的站起来,带着众人向一个方向走去。
林牧之前逆推算出,疾风部落所在的草原,距离森林约有一百公里的路程。
如今大家以步行的方式前进,白天走到天黑,算上休息时间,行军速度平均也在每天十个小时。
步行的速度为五公里每小时。
“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
三天后,看着前方一望无际,风吹草动的大草原,大蛮和另几名疾风部落的族民,痛哭流涕的跪在地上。
狩猎小队的其他队员,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北河部落,最远也不过是去丛林打猎。
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更没有看过这番奇特的景象。
草原上一片郁郁葱葱,和北河部落冰天雪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里仿佛是夏天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