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锦绣等人还声称发现了这一变更的种种痕迹,他们在威宁了解到,黑彝家做法事,如请白布(摩),必须同时请黑布,如果请到高明的黑布,则毋须再请白布——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因为黑布大都不愿认真钻研经书,手段难以高明,但黑布即使不会念经,也是名义上的正式布母(摩),白布只能算其助手。
黑布在祭场上什么也不做,但报酬要分享。
其实,改土归流不仅冲击了布摩的地位,而且还悄无声息地瓦解着黑、白彝的观念。
像是上文提到,黑、白的区分并非建立在种族与文化上,而是统治阶层表达与强化优越感的一种方式。
改流运动摧毁了原有的权力结构,然而土目在很大程度上还握有基层社会的实权,并且黑彝的经济优势不可能很快消失,因此黑、白彝的“贵贱”之分还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维持。
但几百年间的势力消长,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
所以学者陈英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大方、毕节、黔西、金沙、织金、纳雍等县自清末以来已无黑、白之分,只有威宁、赫章一带尚有此概念。
史继忠的论文则称,到“解放”前夕,纳雍、织金、金沙等地的土目几近绝迹,赫章等处的土目的实力大为衰减,大方、黔西土目尚有残存,只有威宁的土目依然强盛,对比两项研究,可看出土目势力兴衰与与黑、白彝的观念强弱之间的。
这主要是改土归流前,布摩的职业以世袭方式被某一特定的阶层所垄断。
文献中对布摩世系的记载比比皆是,正如《大定府志》所称:“夷语谓巫为补(即布),最尊贵,丧祭用之,父子相继。”
《彝族源流》云:罗氏有七子,罗婺毕任,与毕氏连姻,世代为布摩。
姆阿足布摩,管文化礼仪。不愿作布摩,姆阿足不作祭,勒俄索不作祭,索陇邓不作祭,陇邓阿仇之世,到卧扎女恒,设署苦妥姆(原注,署苦妥姆,布摩的座位),更名陇邓阿仇。
布摩的根种,来源都清楚,因而做布摩。
《苏巨黎咪》亦载:
有三种灾难:君位虽世袭,让人用武力篡夺;臣位虽世袭,让人用武力夺去,子孙不继承权位,把毕濯丧失;布摩子孙不承袭祖业,维庹(按,布摩的一种法具)成朽木。
“布摩的根种,来源都清楚,因而做布摩。”对布摩世系的强调,表明这一职业的垄断性,而布摩子孙不能承袭祖业则被视为一大灾难。
这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所形成的观念,在君、臣、布三者秉权的政治结构中,布摩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权力、一种高等身份、一种财富,既得利益者当然愿意世代维持自己的特权,普通人断难通过学习而跻身布摩阶层。
改流后,随着彝族政治制度的崩溃,布摩变成了一种单纯从事祭祀、占卜活动的职业。
除世袭外,一般人也可以通过从师成为布摩,而布摩亦乐于通过收徒获得经济利益。
在田野调查中,我了解到,黔西北的许多布摩都开设类似私塾的学堂,收徒授业。
现就职于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的彝文专家、世袭布摩王子国先生称拜师的学费并不固定,他的爷爷办学时,学生们交三块或五块小板,交粮食的也有。
王先生的父亲曾于1963年收过徒,学生每年交40斤玉米。
布摩的学制一般是三年,学的书主要有:1、祭天(如日月星辰)、地(山神土地之类)和祖宗的书,在彝语中,祖是指父系,宗是指母系;2、祭福禄神的书;3、祭山祭水之类的书等等。
因为要求通背经书,所以三年时间往往不够。
毕业后须跟着老师实习,神位怎样安,法器如何摆,书怎样读,这些都有讲究。
实习合格后,要举行一个仪式:设师神位,让弟子跪拜。
然后师傅念先师的名字,说某某学徒已通过学习。
在此过程中,徒弟坐,师傅跪,意即把我师傅给我的神力交过去。
彝人用酒通天地,祭祀时不烧香烛纸钱,但要将酒倒在地上。
经过这种仪式后,该弟子做法事滴酒时便有先师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