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虽然犯了罪,但他只不过是犯了罪的人而已,依然还是人,绝对不能把他们不当人看。
一个罪犯犯了罪,他受到的惩罚其实是双重的,除了法律的惩罚以外,他还有良知的拷问。
而相比于前者,后者的惩罚更为严重,因为后者是诛心之痛,这也正是《罪与罚》想要说明的。
“人命至重,难生易杀,气绝不续者也,是以圣贤重之”。
我们再读这一句话,就会更理解宋人的“临终关怀”了。
同时,想到这些后,李小鱼也猛地想到了几个可以翻案的办法,其一就是不停地上诉。
对,没错,就是上诉。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所谓的上诉是现代社会才有的事情,其实在古代早就有了。
如果真有冤屈的话,犯人是可以选择向上申诉的。
特别是在宋朝等一些比较开明的朝代,不仅死刑犯可以上诉,而且到了刑场,只要犯人喊冤,基本上都是会发回重审。
比如宋朝赵光义当皇帝的时候,有个妇人跑去官府告状,说她丈夫的兄弟想要害死他。
后来这个人就被抓了起来,没想到就在他关押期间,那个妇人就离开了人世。
这下死无对证,他就被判处了死刑,表示不服的他,就选择了上诉,结果皇帝认为,既然找不到证据,就不能认定他有罪,于是就把他给放了。
所以,他只要不停的上诉,就能免除一死,极大的拖延时间,记得好像能上诉三次,这样一来,至少还能再拖延好几个月的时间啊。
而第二种情况的话,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越狱。
要知道古代社会的条件落后,逃出狱后躲到深山老林里,朝廷是根本没有办法找到你的。
即使发出海捕公文,也无异于大海捞针,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当然,事实上你还有许多其他的办法,比如还可以搞掉包计,只要出的钱足够多,那些官员就很容易就会被买通,随便拉个替罪羊就能把事情搞定。
不过唯一麻烦的一点就是,出狱后就要隐姓埋名,可其实这也算不得什么麻烦,因为改个名字换回一条命,实在太值得了,所以,不得不说的是,在古代有钱就是好啊,当然,现在其实也一样,任何时候都一样。
第三种情况的话,就是看看你祖上有没有开国功臣了,这样很可能就会有丹书铁券或者免死金牌神马的,可以免除一死,相当于复活币,多一条命。
因为这种东西在古代还真有,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对于普通的死刑来说,这种金牌还是可以管用的,只要不是犯的是谋逆之罪,毕竟那种罪再多金牌也不管用。
第四种情况,就是看你运气够不够好了,能不能在砍头之前碰上大赦天下这种好事。
很多人有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大赦天下的事情不常有。
事实上有些皇帝不仅用过,而且还用过很多次,通常就是有天灾人祸,或者为了给皇子、爱妃祈福这些重大的事情时,都有可能出现。
第五种情况,即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以宫刑来替代,古代受过这种刑的人还真不少,最著名的就是司马迁,但这也没有阻止他青史留名。
除此之外还有像郑和等有名的太监,也曾受过这种刑罚。
虽然这种刑罚让人感觉耻辱,但好歹还是留了条命,也有很多死刑犯都愿意做出这种选择。
因此,李小鱼此刻也焦急的思索起来,万一自己不能脱罪的的话,又该用哪种办法来保全自己的性命呢?
哎呀,真是急死了,好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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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推荐求收藏求订阅求支持啦,今天正好碰上大佬大赦天下的日子,所以写出这章来让大家看看古代关于犯人的处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