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的小说回到了美国。一家大出版社看中了他的小说。我听说,这次出门引起了一场争吵。我想,弗朗西丝大概就此失去了他。因为在纽约好几个女人对他投怀送抱,而且回国之后,他颇有改头换面之感。他对美国抱有从未有过的兴趣。他也不再那么单纯,而且变得有点滑头。出版商对他的小说大肆吹捧了一番,他则信以为真,觉得自己确实是才高八斗。接着,好几个女子献身于他,试图赢得他的心,这完全改变了他的眼界。有那么四年中,他的眼界只局限于他的妻子。有那么三年中,或者说差不多三年中,除了弗朗西丝之外,眼中没有其他女人。我敢肯定,他一生中也从未谈过恋爱。
大学生活过得不顺心,沮丧之际,便草草结了婚。后来,发现自己并不是妻子眼中的一切,失望之时,弗朗西丝缠上了他。他虽没有恋爱过,但是他知道自己对女人来说是一个未知的谜,颇有吸引力;他也知道,女人关心他,想和他生活在一起,这并不单是天赐的奇迹。这一切让他发生了变化,所以有人邀请他去家里做客,他也并不甚热衷。另外,科恩同纽约的一圈朋友玩一些大赌注的桥牌,下的赌注超过他的财力,不过所幸手气不错,赢了几百美元。这让他对自己的牌技颇为自负,几次向人夸夸其谈,若万不得已,如何靠桥牌为生。
然后,还有另外一件事情。他一直在读威廉·亨利·哈德森的小说。这听起来倒是桩无碍的事情,可科恩读了一遍又一遍《紫色大地》。如果一个人老大不小了才去读《紫色大地》,那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完美的英国绅士在一个极富浪漫气息的国度中,发生的风流韵事,书中非常出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写。
对于一个已三十四岁的男人,将此书作为生活指南,就好像一个同龄男人带着一整套更重实际的阿尔杰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跑到华尔街,这是非常不牢靠的。我相信,科恩对《紫色大地》中的每句话都字字斟酌,视若箴言,就像听邓恩的报告一般。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他是有所取舍的,但是总的来说,他认为这本书很有道理。单是这本书就能让他躁动起来。直到有一天,他跑来我办公室,我方明白这书对于他的影响有多大。
“嘿,罗伯特,”我说,“你是来找我玩的吧?”
“你想不想去南美,杰克?”他问。
“没这个打算。”
“为什么?”
“说不上来,就是从未想过去。花销太大了,在巴黎也能完全看到南美人。”
“他们不是地道的南美人。”
“我看他们倒是挺地道的。我要将一周的通讯故事赶联动船车发出,我现在只写完了一半。”
“你知道一些丑闻吗?”我问。
“不知道。”
“你那些‘尊贵’的朋友们没有离婚的?”
“没有。杰克,如果我来解决我俩的费用,你能同我去南美吗?”
“为什么要我去?”
“你会讲西班牙语。再说,我们俩同往肯定会好玩。”
“还是不了,”我说,“我喜欢这座城市,而且我夏天准备去西班牙。”
“我这一辈子就是想去那儿旅行一次,”科恩说,他坐下来。“我再不去,可能就老得走不动了。”
“别犯傻了,”我说,“你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你不是挣着了一大笔钱吗?”
“我知道。但是,我总是去不成。”
“别丧气了,”我说,“每个国家看起来都是就像电影里面一样。”
但我真为他难过。他是真的很伤心。
“我真受不了,我的生命就如此匆匆而过,我还没有真正活过呢。”
“除了斗牛士,人人都是庸碌地过完一生。”
“我对斗牛士不感兴趣。那是种变态的人生。我总想到南美去。那定是一次美妙的旅程。”
“你是否想过去英属东非打猎?”
“没有,我不喜欢打猎。”
“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对打猎不感兴趣。”
“那是因为你从没读过这方面的书。去找一本净是皮肤黑得发亮的美丽黑人公主的爱情故事的书看看。”
“我还是想去南美。”
他具有一种犹太式的难缠的执拗本性。
“下楼喝一杯吧。”
“你不要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