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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就是那座灰暗的城市芝加哥——我这人处事待人一向按自己学的一套,自行其是;写自己的经历时,我也离不开自己的方式:先敲门,先让进。有时候这样做出于天真,有时候就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了。不过,赫拉克利特[1]说过,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到头来,怎么也没法掩饰敲门的性质,不管是门上装有门铃,还是手上戴着手套。

人人都知道,隐瞒是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完美无缺的。要是你想隐瞒住一桩事情,就得隐瞒住与其有关的其他事情。

我自己的父母对我影响不大,不过我喜欢我妈。她是个头脑简单的女人,我从她那儿学到的不是她的教诲,而是她的实际教训。这可怜的女人,她实在也没有多少东西可教诲的。我的兄弟和我都很爱她。我这是代他们两个说啦。代我哥哥这么说,丝毫不成问题;代我弟弟乔治说,我就得负责任了——他生来就是个白痴——不过他的想法倒也无需猜测,因为当他拖着僵硬呆板的脚步,沿着后院卷曲的铁丝篱笆来回逛荡时,就经常哼着自己的一支歌:

乔治·马奇、奥吉、西梅[2],温尼·马奇,个个,个个爱妈咪。

除了温尼以外,他说的都对。温尼是劳希奶奶的一只卷毛狮子狗,它吃得太多,又肥又老。妈妈是劳希奶奶的用人,因而也就成了温尼的用人。这只狗气喘吁吁老爱放屁。它趴在老奶奶的搁脚凳旁,一只绣有柏柏尔人[3]举枪射狮子的垫子上。温尼属老奶奶个人所有,是她的随员。而我们其余人,特别是我妈,全都是她的子民。我妈把盛有狗食的盘子递给老奶奶,然后,趴在老奶奶脚旁的温尼再从她手里接受食物。她的手和脚都很小,脚上穿着一双皱巴巴的棉线织袜,她的拖鞋是灰色的——啊,是毛毡的那种灰色,是压制人心灵的那种灰色——上面饰有粉红色的丝带。而我妈却有一双大脚,整天套着双男鞋,屋里屋外忙个不停,鞋子上往往连鞋带也没有。她头上戴顶掸尘用的或者头巾式的女帽,看上去像个棉花做的什么人的模拟头像。妈妈秉性温顺,身材修长,一对圆眼睛很像乔治——柔和、淡绿色、圆圆的;略长的脸盘上泛出健康的好气色。由于操劳家务,她的手红红的,一口牙齿已经掉得所剩无几——还得留心生活的敲打——她和西蒙都穿着开了线的破旧毛衣。妈妈不仅有一对圆眼睛,还有一副圆眼镜,那是我陪她一起去哈里森街的免费诊疗所配来的。那一次,事先经过劳希奶奶调教,我才去诊疗所撒了一通谎。现在看来,并非定要撒谎不可,可当时,大家都认为必须那样,尤其是劳希奶奶。她是我年轻时在里弄街坊中常见的那种马基雅弗利[4]式的人物。总之,在我们出门前,老奶奶就把一切考虑得十分周全。她一定是在她那冷冰冰的小房间里,缩在羽毛褥垫中,花了几个小时的运筹谋划后,才在吃早饭时向我布置任务的。理由是,她认为我妈不够机灵,会把事情搞坏。可我们没有一个人想到,这也许并不需要什么机灵。这是一场舌战。诊疗所的人一定会问,为什么慈善机关不付这笔眼镜钱。所以千万别提慈善机关,你只说我爸有时寄钱来,有时不寄来。妈收了寄膳房客。这话倒是真的,只不过说得巧妙体面一点,抹杀和省略了某些重大事实而已。说给那班人听,这已经够真的了。当时我虽然才九岁,对这类事已能心领神会,要比我哥哥西蒙强。西蒙太直率,玩不了这套花样,而且不知怎的,他还从书本上学了一些英国小学生的荣誉感之类的东西。《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5]一书,多年来对我们就颇有影响,可是境况使我们没法身体力行。

西蒙长得皮肤白皙,金黄头发,颧骨高大,一对灰色的大眼睛,两只板球运动员的粗壮手臂——我是从插图上看来的。我们只玩垒球,和他那英国风度相反的是他那痛恨英王乔治三世[6]的爱国热情。那阵子市长正命令地方教育委员会选用对这个国王言辞激烈的历史课本。西蒙还恨透了康华理[7]。我很羡慕他的这种爱国热忱,他对康华理的满腔仇恨以及对这位将军在约克敦被迫投降的欣喜心情。他的这些高见通常都是在我们吃午饭、啃着大红肠三明治时发表的。老奶奶中午常吃清炖鸡,头发像猪鬃似的小乔治有时能捞到只鸡肫吃。他很爱吃鸡肫,朝那凹凸不平的玩意儿直吹气,主要倒不是要吹凉它,实在是因为舍不得吃。但是,西蒙虽有这套光明磊落的英雄本色,要去诊疗所完成那得玩点花招的任务,可就不够格了。他不仅不屑去撒谎,说不定还会痛骂大家一顿哩。干这类事我就很可靠,因为我爱干。我干什么都爱讲点策略,何况我还有热情。西蒙的那种热忱我也有,尽管没有那么多对康华理的仇恨。而且我也有劳希奶奶的那股子劲儿。至于教我说的那些话是真是假嘛——喔,我们有位房客这可是真的。劳希奶奶就是我们的房客,她和我们一点没有沾亲带故。她由两个儿子赡养,一个在辛辛那提,一个在威斯康星州的雷辛。儿媳们都不要跟她住在一起。她的亡夫原是俄国敖德萨市有钱有势的富商——高踞于我们头顶的一尊神灵,秃头、络腮胡、大鼻子,身穿燕尾服和双排纽扣背心,扣子扣得严严实实,神气十足(他的蓝色照片,经过鲁洛夫先生放大修描,挂在客厅里,站在门廊的柱子之间,往那面大穿衣镜里看就能看到,只是他的下半身被火炉的拱顶给挡住了)——劳希奶奶喜欢跟我们住,因为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于当家做主,总揽大权,发号施令,指手画脚,运筹策划,还用上了她会的多种语言。她自诩除了俄语、波兰语、意第绪语外,还会法语和德语。可是除了分界街的那位修描艺术家鲁洛夫先生外,还有谁能测定她的法语水平呢?而这位骑士风度十足、貌似有三根脊梁骨的嗜茶先生,其实也是个不露声色的冒牌货。不过他曾在巴黎当过一阵子出租车司机。要是他讲的是实情,也许除法语外他还懂得一些别的事,像嘴里含枝铅笔吹个曲子或者边唱歌边握把硬币用拇指在桌边咔嗒咔嗒地打着拍子,以及下棋什么的。

劳希奶奶不论下棋还是玩克拉贝吉斯[8],都像个帖木儿[9],嘴角眉梢一副狡诈狠毒的样子,两眼射出锐利的金光。和她玩克拉贝吉斯的是我们的邻居克雷道尔先生,是他教会老奶奶玩这种纸牌戏的。他大腹便便,双臂粗短有力,常用他那带劲的手猛击桌子,一边甩牌,一边大声嚷道:“你来试试!要你的命!跟你拼过!赢了!”老奶奶一脸讥讽的神色,朝他打量着。等他走后,她常说:“你要是有个匈牙利朋友,就不愁没有敌人了。”其实,克雷道尔先生并无敌意,只是因为他那军士级教官的大嗓门有时候听起来有些吓人而已。他原是一名旧时奥匈帝国的老兵,至今仍有点军人模样:使劲推大炮胀粗了的脖子,沙场老战士的赤红脸膛,牙关紧咬的嘴巴,几颗金牙,绿眼珠的斗鸡眼,柔软的短发,全然像个拿破仑。他的脚走起路来脚尖外撇,完全符合腓特烈大帝[10]的标准,可是个子比禁卫军的规定身高矮了一英尺左右。他看上去颇有点独立无羁的名人派头。他跟他妻子——这女人对邻里娴静谦让,在家却极爱吵架——还有一个读牙科的儿子,三人住在我们房子前面的所谓英国式的地下室里。他儿子考茨白天去县医院附近的学校上课,晚上在街角的一家杂货铺里打工。免费门诊所的事是他告诉老奶奶的。说得确切一点,是这位老太太把他叫来,要他去打听能从哪些州、县单位部门捞点什么好处的。劳希奶奶总是爱把肉店老板、杂货店主和水果小贩这些人找来,在厨房里接见他们,向他们讲明,我们马奇家去买东西非打折扣不可。我妈通常总得在一旁站着。老太太会对他们说:“你瞧,事情就这么明摆着,还用我多费口舌么?这家子没个大男人,却有群孩子要养活。”这是她最常用的论据。社会福利调查员鲁宾先生来访了,坐在厨房里。他秃头,神态轻松,和蔼可亲,戴副金丝眼镜,显得很有耐心。这时老奶奶就冲他嚷道:“你指望这班孩子靠什么来养大呀?”鲁宾先生听着,竭力保持住轻松的神态,但渐渐地模样变了,变得像个决心不让蚱蜢溜出手掌的人。“哟,老太太,马奇太太可以提高你的房租嘛!”他说。而她,十有八九是这样来回敬他的——因为她常把我们统统打发出门外,自个儿单独和他谈——“你可知道,要是没有我,情况会怎么样?是我把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你应该感谢我才是。”我敢肯定她甚至还会说:“等我死了,鲁宾先生,你就会知道,这事落到你头上有多麻烦了。”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她一定是这么说的。不过,任何暗示她的统治终将结束等等有损她的权威的话,对我们,她是一向只字不提的。何况,要是我们听到这种话,会把我们给吓坏的。她对我们简直是了如指掌,能够十分准确地猜出我们的心思——她是一位洞悉她的臣民心中有几分爱、几分尊重以及对权力有几分畏惧的君主——知道我们会给吓成什么样子。可是对鲁宾,出于策略上的考虑,也因不得不表露自己确有的感情,她一定会那么说的。鲁宾先生对她感到不胜其烦,但是强忍着,心想“让我摆脱这些救济对象吧”,尽管他竭力装出能控制局面的样子。他把长礼帽夹在两腿之间(他的套装总是裤子过短,露出白色的袜子和足趾隆起、皱巴巴的大头黑皮鞋),眼睛朝帽子里看着,仿佛在暗自盘算,要是把手心里的蚱蜢放开,让它在帽子里待上一会儿是否明智。

“房租嘛,我是能付多少就付多少。”她会这么说。

她从披肩下取出烟盒,用缝纫剪把一支莫拉德牌烟剪成两半,然后拿起烟嘴。当时还是妇女不兴抽烟的年代,只有知识分子除外——她把自己打扮成知识分子。烟嘴叼在她那熏黑的小小牙床之间,她的所有诡计、恶意和专横便由此而出,这是她具有出谋划策最佳灵感的时刻。别看她皱巴巴的像只破旧纸袋儿,却是个顽固、阴险的独裁者,一只会突然飞扑过来的凶猛鹫鹰。她那两只饰有粉红丝带的灰色小脚,纹丝不动地搁在西蒙手工课上制作的鞋箱和搁脚凳上。皮毛邋遢、衰老、弄得满屋子臭气冲天的温尼,则在她身旁的垫子上趴着。如果说才智和不满不一定相伴相随的话,这我可不是从这个老太婆那儿得知的。要想让她称心如意简直比登天还难。就拿克雷道尔来说吧,我们家许多事都得靠他。妈生病的时候,他亲自给我们家拉煤,还叫儿子考茨给我们免费配药,可老奶奶却把他叫做“那个匈牙利窝囊废”或者是“匈牙利蠢猪”。她叫考茨为“烤苹果”,说克雷道尔太太是只“鬼鬼祟祟的母鹅”,称鲁宾为“鞋匠的儿子”,骂牙科医生是“屠夫”,肉店老板是“胆小的骗子”。她恨透了那个几次替她装假牙但都没有成功的牙科医生。她指责他打模子时烫坏了她的牙床,可当时是她自己拼命把他的手从嘴边推开。那情景我亲眼目睹:模样呆板、长得五短三粗的沃尼克大夫,他那粗壮结实的前臂足以抵挡住一头狗熊,可在摆弄她的嘴巴时,却小心翼翼到活受罪的地步。他态度坚决地既关注着她的哽声尖叫,又忍受着她的胡抓乱扒。看到她那副挣扎的模样,我心里感到很不自在。沃尼克大夫也不愿我在场,这我知道,可是无论她去哪儿,总得有西蒙或者是我护送。而且,在这样的场合,她尤其需要一个目击证人以证明沃尼克大夫的残忍和蠢笨,同时也需要有个肩膀支持着她有气无力地走回家来。我十岁时就已经不比她矮多少,我的个子足以承受住她那点分量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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