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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边 讨厌的人1(第1页)

我在很多场合说过:我从小到大关系最铁的几个朋友,都是规格不一的胖子。当然,如果跟我的体格相比,世上多数人都可以被称为胖子,而我这几位朋友则是其中货真价实的那一批。他们成年后的身高从一米七到一米九不等,体重往往都超过一百公斤,且大部分结实壮硕,令人畏惧。这大概是因为我从小就太过瘦弱的缘故。我在很多场合说过的另一件事是:我这人性格非常随和,几乎没有仇人,甚至很少有讨厌的人。倒是有不少人讨厌我,其原因从哲学观点不合到嫌我的文字啰唆都有。我啰唆这两件事的原因是,现在要讲一讲我讨厌的人。这类人十分稀少,且跟这两件事都有关系。

小时候我从杂志上看到过一个很不入流的笑话:一位美国人对朋友讲,他平生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有种族歧视的人,一种是黑人。年幼的我对种族歧视由此产生了深深的不明所以的憎恶,结果长大以后,我终于在内心孕育出一类我讨厌的人,却带有一些种族歧视的味道。我对此非常内疚,所以很少讲这个。当我讲时,我讲的就是这类人中我最讨厌的那个。

在上一家公司上班时,大厦同一层的另外一家公司有位风韵犹存的女老板,特别喜欢跟年轻男子搭讪,甚至还请去办公室喝茶。一般来说,她喜欢请附近公司的一些显然带有小狼狗气质的青年去喝茶。而连我这副尊容也被请去过,大概是因为我那时候脑袋好使,口齿伶俐,又有一两个警察朋友经常来公司坐坐,给她留下一种神通广大的印象。因此,她请我喝了几次茶以后,托我办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儿:跟踪她的一位网络工程师。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会答应帮这个忙,简直是脑袋进了水。这件事不但很涉嫌违法,而且还有生命危险,并且也没有说得过去的正当理由。何况,要跟踪的那个人还属于我小半辈子里唯一能算得上讨厌的那一类人。但是,当时距离我被摄影棚的摇臂砸到后脑还有七年,按说我的智力应该相当正常。其时我正沉迷于横沟正史,这也是一件现在想来不可思议的事——横沟正史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但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促使我答应了那件事。年轻的时候,谁都想表现表现,能有机会受人所托当一回侦探,谁不想试试呢?换句话说,谁年轻的时候没傻×过呢?我就这样原谅了自己。

现在来说说那个被跟踪的倒霉鬼。此人是个胖子,但并不是与我那些朋友同一类的胖子。这是一类特殊的胖子,基本上,正常人都讨厌他们。前面我说,这里面有一点种族歧视的味道,其实当你了解到这一类人匪夷所思的兴趣爱好和所作所为之后,这种道德上的不安就顺理成章地消失了。这类胖子的特征有很多,如果全部写出来,恐怕不等写完我就要去吐一会儿,所以我只写其中一部分。比如:这些胖子的身材是一个梨形,而不是常见的酒桶形或球形。其实我不应该使用“梨”这个比喻,因为这样一来,我后面要说的话早就被《梨形男》说完了,谁又能在描述胖子这件事上跟乔治•马丁对抗呢。其特征中,当然包括玻璃瓶底般的厚眼镜(这种眼镜总是反射着一片可疑的白光让人看不见他们的眼睛)、脸颊松弛的肥肉、白得令人联想起刚刚变质没多久的米饭的皮肤、油腻的卷曲短发和肥腻的嘴唇。眼镜下面的一对小眼睛也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们的眼睑总是半垂着,遮住一半的黑眼珠。

我观察过身边人的眼睛,多数人的眼睑都遮住黑眼珠上面14的部分。少数人平时就露出全部的黑眼球,此即常说的“目露凶光”。而现在说的这类人的眼睑则必须不多不少正好盖住一半的黑眼珠。关于嘴唇,即使让雷蒙德•卡佛这种懒鬼来描写,也会写上很长一段,比如:它们总是自然张开,无论这人是不是必须使用嘴来呼吸。面相学上似乎有一个术语叫作“唇驰”,说这样的人注意力总是不集中,其实这是错的。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得很,只是集中的目标不太对路。并且,这种嘴唇永远是湿漉漉的,跟玻璃瓶底眼镜一起反射着点点寒光。它们似乎自身就蕴含大量的水分。不但如此,这样的嘴唇还有个特殊的功能:即便它的两端向下撇,也能令此人脸上有一种似乎对什么东西如醉如痴的微笑。

那位女老板让我跟踪的便是这类胖子中的一个活标本。他符合所有的特征,所有的。我之所以要强调所有的,是为了解除一些可能存在的误会。比如说,伤害某些与此无关的善良胖子的心。如果是那样,罪过就太大了,因为实际上符合所有的特征的胖子是非常罕见的,何况还要有特殊的癖好和行动。我上学的时候,班上就有这么一个胖子。他永远在出汗,一年四季从不间断。体育课上,这厮特别喜欢跟我们打篮球,我们都打不过他。这不是因为他打得好,相反,他打得烂极了;但他总是贴身逼抢,合理冲撞,那一身黏腻的汗膜犹如一件隐形的带刺软甲,真是所向披靡。篮球是一项很耗体力的运动,要是你遇到一个对手,每次一出现在你面前,你就得屏住呼吸,那还打个屁啊?即便如此,在体育课以外的时间,我们并不怎么讨厌他,直到有一次他干了件难以理解的事。某节课上,一个女生突然尖叫起来,站起身跑到教室的后面去了。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有淘气的男生往铅笔盒里放了什么虫子,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可我们过去一看,并没有什么虫子,铅笔盒里放着一张皱巴巴的纸,里面是一团卷曲的毛。彼时我们已经是有毛的少年,都很清楚什么毛会长成那样。一个男生还学着武松的口气道:“你这毛,一似人小便处的毛!”大家笑了一番,把毛捏去扔了。结果当天放学,这个胖子就被揍了个半死。揍他的人先把他揪到存车棚的尽头(那里简直堪称刑房),问他毛是不是他放的。结果这小子一脸自豪的样子,完全没有否认,挨揍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就我所知,此人一共挨了三次揍:一次是阴毛事件。一次是偷女生的卫生巾。还有一次是在女厕所放了厚厚的一摞手写的黄色小说,女主角还是那个收到阴毛包裹的女生,那孩子也真够倒霉的。结果,这个存放黄色小说的蹲位被一个女老师先造访了。关于黄色小说的事,其实并没有真凭实据证明是他干的,连屈打成招的口供也没有,因为在那时候只要出了这种事,把他揪去打一顿也就是了,什么也不需要问。

所以你看,除了符合一系列复杂的胜利特征之外,还必须有极特殊的业余爱好,才能成为这个讨厌的族群中的一员,这实在太不容易了。

人的一生中能碰到一个符合这些条件的,已属不易,结果我竟然碰上了两个,而且目前我的一生还只进行了一部分。

女老板的公司是做公关的,员工大部分都是长腿豪乳、能摆出100种标准微笑的姑娘,这也是我心甘情愿去陪女老板喝茶的原因之一。

这家公司只有两个男性员工:一个是保洁,负责打扫男厕所,还是兼职的(也扫我们公司);另一个就是这位网络工程师。这么一个人在这么一个公司担任这么一个职位,会干出什么事,那是很容易想到的。比如,他可能利用职权和技术手段,往女性员工的电脑里推送淫秽图片,或是把浏览器的首页设置成色情论坛。正常的网管都在干相反的事。员工们纷纷找老板投诉,老板对于自己成了唯一没有受到骚扰的人这件事感到不知是喜是忧的同时,还收到了另一份投诉:一位女员工声称,自己最近在下班时被奇怪的人尾随了。

我的任务就是在一周的时间内,跟踪这位具有最大嫌疑的跟踪者。我问女老板:“如果发现他有什么不法行为,需要拍摄证据吗?”女老板说,基本上他的不法行为就是跟踪,因为据那位姑娘讲,这位奇怪的人总是不能善始善终,在她快到家时,奇怪的人就走了,仿佛只是为了看看她住在哪里。这让她更恐慌了。

我又问:“万一我跟踪的这几天,恰好发现他实施了犯罪行为呢?”女老板拍桌道:“那还拍摄个屁,打丫挺的呀!”我吃了一惊,以我的体格,怎么能跟一个200多斤的选手过招?女老板慢慢地放下茶杯,用冰冷的眼神看着我说:“年轻人,你还是不会看人哪,世界上恐怕除了霍金之外,就没有打不过他的人了。”  鉴于我的对手是一位资深的跟踪者,我预先做了很多功课。其实我连应该做什么功课都不知道,又不能去问我的警察朋友,只好照着电影和小说做功课。比如,我先去采访了那位被跟踪的女士。天可怜见,这位女士真是这家公司最没有跟踪价值的员工了,她的脸部占地面积是我的三倍,其中又有13的地方被无法用粉遮盖的痤疮和粉刺覆盖。其背影也并不撩人,四肢短粗,走路时两腿叉开,这一点倒是跟嫌疑人有几分相似。一靠近她,你就会被浓烈的香水味熏得失去斗志。据这位女士说,奇怪的人并不是每天都跟踪她,而是在其每周二和周五去医院时进行。至于她去医院干什么,我没有调查——只要获得时间上的线索也就足够了。

我问这位女士:“为什么不向警察求助,而是找老板?”该女士答道:“警察才不会相信我的鬼话呢。

”这种新颖的说法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我问跟踪是发生在什么样的场合,答说是骑自行车。一位小姐,或者一位姑娘,却骑自行车——这太可怕了。快到家时,该女士需要将车存在一个极其黑暗的存车棚内,此处乃是作案的最佳地点,但竟然没有发生一次犯罪事件,该女士看起来似乎十分不满。我又问从何时开始发现被跟踪,发现了几次。答说一周前,一共两次,一次周二,一次周五。我有些生气,又不知道生的是什么气。因为尽管次数少,但也是复数,像是女孩子被奇怪的人跟踪这种事,发生两次就已经足够恐怖的了。我下定决心,立即开始办案。

周五晚上,我借了辆自行车。公司楼下有一处通往医院的立交桥洞,里面极其黑暗,并且格局很奇妙,有很多处向内凹陷的墙壁。以前曾发生过公司女员工被愤怒的用户在此处堵截的事件。我就在这里等候。

被跟踪的女士骑着车过去不久,工程师果然出现了。如此顺理成章,让我立即产生了一种让自己脊背发凉的想法:这不会是设给我的什么局吧!但是转念一想,到目前为止还什么也说明不了,你不能禁止一个猥琐的胖子下班骑车回家啊。于是我蹬起车追上前去。

本来,我应该在这里讲一讲跟踪的要领,但是我的警察朋友们看了以后,建议我删掉这些东西,以防教坏小朋友。其实我的读者里根本没有什么小朋友。书要简短,一路无话,到了医院。此处有许多细节无法交代,比如我是如何快速获取一个能同时看到两个目标又不容易被发现且方便随时动身继续跟踪的地点的。在这个地点进行观察时,我吃了一惊,因为我发现工程师跟踪的对象可能并不是那位女士。他双手插兜,缓慢地穿过人群,目光一直跟着另一位女性。由于我当时在二楼,看不清这位女性的脸,但从发型和穿着来看,感觉至少有四十岁,我不禁惊叹于人类兴趣爱好之广泛。这位女性也很胖,穿着一件绿色羽绒服,卷曲的钢丝一般的烫发从一顶不太合适的红色毛线帽子下向四方散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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