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下连衣裙、高跟鞋,穿上紧身裤和平底鞋,托特包里有刚出炉的面包,和一束蓬松柔软的白色木兰花。我朝着花园区前进,去探访我的朋友桃乐丝·罗素。她以前就住在我现在住的伊文格林,圣查尔斯大道上,在一栋六层楼的公寓中,她在四个月前搬到花园赡养中心。
我匆匆穿过杰弗逊街,路边的花园种满白色的指顶花、橘色的木槿花和鲜红的美人蕉。我对春天的美景视而不见,心里一下想着麦可和他冷淡的态度,一下想着不得不去申请的那份工作,还有费欧娜·诺尔斯和我刚寄出去的原谅石。
来到古老的红砖大屋前的时候,已经过了三点。我走上斜坡,跟坐在门廊上的玛莎和乔安妮打了招呼。
“嗨,女士们。”我送她们一人一支木兰花。
桃乐丝因为黄斑部病变而行动不便,只好搬进花园赡养中心。因为她唯一的儿子住在离这里九百英里的地方,我负责帮她找到新的住所,这里供应三餐,按个铃就可以叫人来帮忙。七十六岁的桃乐丝就像刚入学的大学新生,安然度过搬家的折腾。
我走近堂皇的大厅,没签访客簿,因为常常来,所以大家都认识我。我往后面走,在院子里找到独自一人的桃乐丝。她懒懒坐在藤椅里,耳朵上戴着老式的耳机,下巴靠在胸口上,眼睛闭着。我碰碰她的肩膀,她惊醒过来。
“嗨,桃乐丝,是我。”
她拿下耳机,关掉了CD播放器,站起身来。她身材高瘦,白色的丝滑短发剪成鲍伯头,反而衬出她漂亮的橄榄色皮肤。她虽然看不见,却每天化妆,她开玩笑说,别让看得见的人困扰,但不管是否化妆,桃乐丝在我心中永远都是个大美女。
“汉娜!亲爱的!”她有美国南方人独特的缓慢腔调,说话时会拉长元音,柔和而久久不散,就像美味的焦糖。她摸索着找到我的手臂,然后把我拉进她怀里,我胸口浮出熟悉的痛楚滋味。我闻到她擦的香奈儿香水,感觉到她的手在我背上画圈。这样的碰触,一个没有女儿的母亲碰触一个没有母亲的女儿,我永远都不会厌倦的。
她嗅了嗅空气。“是木兰花的味道吗?”
我从手提包里拿出花束,“鼻子真灵,我还带了一条我做的肉桂枫糖面包。”
她拍拍手。“是我最爱吃的!汉娜玛丽。”
我微微一笑。汉娜玛丽,我心想,只有母亲才会这么称呼女儿吧。
她歪歪头。“今天星期三呢,你怎么来了?不用漂漂亮亮地去约会吗?”
“麦可今天晚上有事。”
“是吗?坐下来,跟我说说怎么了。”
也只有她会这么对我说,我笑了,一屁股坐到脚凳上,跟她面对面坐着。她伸出手,按着我的手臂。“告诉我吧。”
我太幸运了,想发泄的时候还有这么一个愿意倾听的朋友。我告诉她WCHI的詹姆士·彼得斯寄来的那封信,还有麦可的“热烈”反应。
“‘若你在某人心中只是选项之一,就别把那个人排在第一顺位。’这是玛雅·安吉洛[1]说的。”她动了动双肩。“当然喽,你也可以叫我别管你的事。”
“不会,我懂你的意思,但我觉得我好笨,浪费了两年,一直以为他是会和我结婚的那个人,但我一点也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想过这件事。”
“你知道的,”桃乐丝说,“很久以前我就学到,想要什么就直接说出口吧,很不浪漫没错,不过老实讲,你东暗示、西暗示的,男人就是听不懂。关于他的这些反应,你有告诉他你很失望吗?”
我摇摇头。“没有。我根本是作茧自缚,所以我立刻写了电子邮件给彼得斯先生,让他知道我对这工作有兴趣。我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你还有很多选择,汉娜。别忘了,我们最大的力量,就是可以做出选择。”
“没错,我可以告诉麦可,我会放弃梦寐以求的工作,就是因为我一直期盼着我们总有一天会结婚。没错,这个选项可以让我拥有力量,是的,有力量让麦可逃之夭夭。”
桃乐丝靠了过来,似乎想让气氛轻松一点。“你应该称赞我一下吧?我还没提到我亲爱的儿子。”
我笑了。“现在不就提了吗?”
“加上这个理由,麦可更要装得若无其事。一想到你要搬到其他地方,而你的前任未婚夫也在那里,他一定会很心烦意乱的。”
我耸耸肩。“嗯,他要是心烦,我也不会知道的。杰克的名字他连提也没提。”
“你会跟他见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