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了一半马路,爬过一道生锈的分隔栏杆,躲开一大群驶来的车子,走向帕穆克。他看到我走近,完全不掩饰他的厌恶。至少我也省得要讲些客套话了。
“你有一支奇戈玛笛吧?或者是借来的?”我问。
“一支什么?”
我很确定我的发音没那么糟,他只是故意想为难我。
“奇戈玛笛。”我又说了一次。
他一脸茫然,然后耸耸肩。“我不晓得你在说什么,或许是因为你的口音。”
我设法按捺住脾气,拿起一根他修理乐器时所使用的皮革缝线锥,上头有一根很长、很尖的金属针。我用那根锥子刮着他的桌面……
“嘿,你在干吗?”他抗议道,但我没理会。
“就是这个,”我说,我在桌上刻出了那个乐器的名字,“现在认得了吗?”
“认得,”他说,只是匆忙看了一眼,“奇戈玛笛。”怪了,听起来跟我的发音几乎一模一样。
“大约一个星期前,你在这里吹奏过这种乐器,或许是一首民间乐曲?”我问他,只是为了完全确定我找到了正确的电话亭:有很多调查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调查者太急着寻找信息,因而贸然做出了错误的结论。
“不晓得—我不记得了。”他说,态度粗暴得难以置信。
在迷宫中摸索许久,总算就要找到一个确实的线索了,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很激动,而且或许因此一时失去理智。我手上还拿着那把凶恶的小缝线锥,帕穆克的左手就放在桌上。我动作太快了,他可能根本没看到,线锥的针尖就已插入他大拇指和食指之间那片薄薄的皮肤,把他的手钉在桌上。他痛得大叫,但他应该感谢我刺得很准—差个半寸的话,他就再也没办法弹奏贝斯了。
我立刻抓住他的前臂,免得他乱动—在这样的状况下,大部分人的直觉都是抽回手,这么一来,就会撕裂那片肉,损伤也会大幅增加。但我抓着不让他动,他就只会有一个穿刺伤,尽管很痛,却很快就能愈合。
不过好笑的是,一根穿透他手掌的钢锥,竟也让他专注起来。他盯着我,听着我所说的每一个字,同时痛得咬着嘴唇。
“你是个很好的贝斯手,”我告诉他,“或许是我听过最好的之一—而且这方面我很内行—但如果你人生不得意,并不是这个世界的错。
“你不喜欢演奏其他人的音乐?那就离开。自己写歌,或是演奏民间音乐给观光客听,总之做点事情—但是改掉那个臭脾气。
“这是我的劝告。然后我要警告你,接下来你敢跟我撒谎,我保证你就再也不能做这些事情了,就连弹奏《妈妈咪呀》第一万次都别想—如果你能用牙齿弹奏尤克里里,都算走运了。懂了没?”
他点点头,很害怕,大概认为我是某种美国的神经病公务员。我考虑要跟他说那是邮局员工,不是联邦调查局,但决定暂时算了。我叫他千万不要动,然后抽出那根锥子,没让伤害扩大。他痛得猛吸一口气,接下来我把桌上那瓶打开的茴香酒倒在他伤口上,他才痛得大叫。
“酒精,”我解释,“是很好的消毒剂。”我抓起一块白色的干净亚麻布—原先是他打算修好乐器后用来擦亮的—缠住他的手。我缠得恰到好处,紧得足以减轻疼痛,同时又能止血。
“你当过医生?”他问。
“不,”我说,“只是学过一点相关的知识—大部分是治疗枪伤。”
他瞪着我,然后判定我不是在开玩笑,这正是我需要的态度。“你平常会吹奏奇戈玛笛—是或不是?”我一包扎好伤口,就又问了一次。
“是。”他回答,很庆幸终于能缩回手,同时弯曲了一下手指,好确定都还能活动自如。
“这回我的发音怎么样?还行吗?”
“不坏,”他说,“多亏那根针,这回好像进步了很多。”
我忍不住大笑,帮他倒了一杯茴香酒,讲话的口气也没了怒气。
“我要你听一段音乐,”我说,拿出我的MP3随身听。“这是你吹的吗?”
他听了一会儿。“对……没错,是我吹的。”他回答,声音充满惊奇。
于是我知道,毫无疑问,我的逻辑没有被情绪搅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