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林小姐,冒昧问一句,您的职业究竟是……”
年轻的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DelanoRoosevelt)手里捧着一盏滚烫的乌龙茶,有点紧张。他坐在一张(在他看来)造型奇特的中式太师椅上,余光环顾四周,不太熟练地吹着茶盏里的浮沫。
这是一间布置得很有异国情调的办公室。墙上挂着他看不懂的中国字画,门边堆砌着红色的小神龛,熏香的味道倒也怡人。黄花梨木桌上有钢笔和墨水瓶,也有毛笔和砚台,摆得赏心悦目。
办公室外,东方面孔来来往往。他们职业和阶层各异,经过门前时,会朝里面拱手致意。
他对面的广式绿色扶手沙发上,双腿交叠,放松地坐着一位东方美人。她的年纪比他大些,衣着却是十分前卫——披着一件近年才流行起来的浅灰色仿男式双排扣西装大衣,套一袭简约的墨色窄裙,没有束腰,而是大胆地露出自然流畅的曲线。
罗斯福知道,在纽约,敢这么穿的女人,一般是极少数受过高等教育的白人事业女性。然而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东方女子这么打扮。
他的外祖父曾在中国经商,通过茶叶和鸦片大发横财;他的家里收藏了不少关于中国的照片,那上面的东方妇女,盘着头发,穿着宽松的袄裙,踮着不正常的小脚,神态顺从而谦逊。
出于礼貌,更由于对方是潜在的金主,这位林小姐的容颜他不敢多看。但相谈甚欢一个钟头之后,罗斯福还是忍不住发问。
“……当然,我看过您的名片,您是拉德克利夫学院最高荣誉毕业生、访问学者,算起来敝人也算是您半个校友。但……但敝人的专长是公司法方向,并不擅长为您的慈善事业……”
“华人会堂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慈善事业。我也并非它的唯一话事人。”林幼华打断的话,她说英文时带着极轻微的西部口音,“如果你有认真听取我方才的介绍,就会知道,我们纽约致公堂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防止本地黑帮迫害华人,以及组织工商业劳工联合。虽然它是注册非盈利组织……”
“实际上利润丰厚。”罗斯福在心里接话,“几万个华人会员,十几个城市都有分支,哪怕每人一美元会费——它就是个东方版的共济会……哦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还不走?”
也许是因为,一个实质上的华人黑帮,居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正儿八经地雇佣法律顾问,而且面试到了他这个哈佛高材生头上,罗斯福觉得有必要来长长见识。
更何况,他们给出的薪资确实很优厚。对他这个新婚燕尔,需要负担一个妻子和两个婴儿的年轻男人来说,可谓一项无法拒绝的交易。
但罗斯福还是十分谨慎,轻声再确认:“林小姐确定,您的这个……非盈利组织,所做的都是符合法律规范的业务……”
林幼华嘴角微翘,笑而不语。
她生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五官端严而柔和,初看是典型的婉约茉莉。然而那双轮廓分明的、杏仁般的眼睛里,始终盛着三分凛冽和孤傲,让人在跟她开口搭讪之前三思。
罗斯福被她笑得不好意思,尴尬地咳嗽一声。
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比市面上高出三成的薪水,不用问也知道,这“溢价”到底是买什么的。
“Ghee-KongTong。致公堂……”罗斯福喃喃重复这个名字,问,“是您起的?”
林幼华摇头。其实她也不太喜欢“致公堂”这个名字。以前的“洪顺堂”顺口些,但早在她很小的时候,苏敏官试图模仿共济会,将“洪顺堂”注册为旧金山非盈利社团组织,立刻被大清公使馆盯上。不得已,换了个皮。林幼华说惯了英文,觉得这几个字有点拗口。
近年她在纽约独闯开堂口,早就寻思给这组织改个名,换换那些老旧的规矩。
譬如,聘请一个正规的法律顾问,至少做到表面光鲜,不能跟那些意大利黑手党一个德性。
梁羡在旧金山那边经营得风生水起,大地震后更是威望空前。林幼华才不跟他比呢,她决定走现代化道路。
都二十世纪了,大家要讲法律,不能老讲什么同乡义气。
“那,”罗斯福忽然又问,“你们和清国政府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和驻纽约公使馆相隔那么远?据我所知华人喜欢抱团……”
“如果你担心的是政治风险,罗斯福先生,我的回答是,风险已经包含在薪金里了。并且我可以保证,在我这里,除了风险,也有机遇。”林幼华朝桌上的文件点点下巴,抬头看钟,“抱歉,半个钟头后我另有会客安排。”
罗斯福轻声笑道:“所以这也是您打算雇佣正规律所的原因之一?可以底气十足地跟清国公使馆打交道、捞人、上法庭?以及……从事一些按照清国法律可能会丢命的颠覆活动……”
林幼华微笑,拿起桌上一本倒扣的中文书,继续读起来。
这个罗斯福话有点多,但是……专业素养还真不错。
面试的几十分钟里,事事都讲在点子上。
其实她本没想雇佣这么年轻的律师——原先拟的名单里,都是三四十岁的成名律师,个个战绩丰富。而罗斯福连法学院都还没毕业,只是提前通过了纽约律师资格考试,倒说明他天分不错。
而且要价便宜。
不过这么大的事,林幼华不敢擅专,还是习惯性地拍了个电报,列了一排人名,征求林玉婵的意见。她在东海岸人脉广,熟悉这些律所的风格。
林玉婵当天就回电,坚决看好富兰克林·罗斯福。没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