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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如何研究社会史(第1页)

今天是讲“如何研究中国社会史”。

大凡一个国家或民族,能维持一长时期的历史,到数百年或千年以上,并能有继续不断的发展与进步,即此可证此国家与民族,必有其一番潜在深厚的力量存在;必有其获得此项成绩之主要原因,为其历史发展与进步之所以然。我们最要者,当上察其政治,下究其社会,以寻求此潜力所在。关于政治方面,我已在上次讲过,此讲继论社会。中国社会坚韧性最大,持续力最强,故能延续迄今有四千年以上之悠久传统。而且又是推拓力最大、融化力最强。故即就目前世界论,中国社会依然最广大,能伸展到世界每一角落去。

社会一词,亦是外来的新名词,中国古人称社会为“乡”。乡的观念,在中国一向极受重视。所谓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就十足透露中国古人对于社会重要性之认识。但西方人注意社会问题,则系近代的新观点。尤其是马克思,主张把社会形态来划分历史进程。他把西方社会分别为三形态:一曰奴隶社会,二曰封建社会,三曰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把此三种社会形态来配合于西方历史上古、中古、近代之三分期。他说,上古希腊、罗马时代是奴隶社会,中古时期是封建社会,近代则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他并推翻此后则必然为共产社会无疑。马氏的唯物史观及其共产主义之理论及预言,固为一般西方人所怀疑,且多持异议者。然西方史家终亦无法否认马氏所指出的社会三形态。因马氏所言之三形态,乃根据西方历史之已成事实归纳来说,并非向壁虚构。

但就我们东方人看法,则马克思之历史知识实仅限在西方,彼所分别之社会三形态,是否可运用之于中国社会,则确系一大疑问。本人在首讲中,已指出任何一国与一民族之历史,必然会有其特殊性。我们决不认为世界人类历史,乃遵循同一轨道演进,而相互间可以更无异致者。不幸的是,我们现代的中国人,在辛亥革命前后,大家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是一个专制政治。自五四运动前后,大家又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是一个封建社会。此种说法,只是把中国历史硬装进西方观念中,牵强附会,实际毫无历史根据可言。我在此讲中,拟扼要指出两点历史事实,来证明中国社会决不能和西方中古时期之封建社会相提并论,以摧破近代中国人此番无据之谰言。

我在上次已说过,西方封建社会乃起于北方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此时不仅在上无一个统一政府,连地方政府亦无法存在。社会上各自投靠依附于较大势力者以求自保。如是自下而上,逐层筑起了一种封建的架构。我们通常说,西方封建社会中,有贵族与平民两阶级。自经济观点言,贵族即大地主,平民则是地主属下所统辖的农奴。但在中国历史上,自秦迄清,在上始终有一统一政府。统一政府之下,并有郡县地方政府。是否可说那时社会上的知识分子即等于西方封建社会中之那辈大地主?中国社会知识分子固亦有拥田产收田租者,可是在他们田产上从事耕种的民户,是否亦相等于西方封建社会下农奴的身份?首先中国社会知识分子,并非即是封建贵族。其次绝大多数农民,都系属于统一政府下之自由公民,则如何可说中国社会即相等于西方中古时期的封建社会呢?

西方封建社会之地主阶级,是世袭的贵族。但中国历史上之土地兼并,则系民间一种自由买卖。一辈士人经选举或考试,获得政府职位,借其俸禄所入而购置些少田产,自属在所不免。但此等地产,并无明定世袭之权利。往往传经一两代之后,又转为他人所有。而且中国历史上之知识分子及士大夫阶层与其耕户,同样都受政府法令统制。在经济上,贫富自有差异。在法律上言,则无显著之身份分别。国家对于裁抑兼并及平均地权,屡有新法令之规定与措施。如何说中国秦代以下的社会,便与西方封建社会相同?

再就另一点言,我们都知西方封建社会之崩溃,系由自由工商人即中产阶级在城市中兴起,因而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替代了封建社会而兴起。但中国历史上之城市,颇多绵延有二千五百年以上的长时期。即如广东省番禺一城,秦始皇设三十六郡时,番禺即为南海郡之首府,距今在两千年前。又如江苏省之苏州,即吴县,此城在春秋时为吴国首都,直传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年以上之历史。此外如春秋鲁国都城曲阜,至今殆已有三千年之历史存在。诸位读西洋史,当知城市不在封建社会系统之内。近代西方城市兴起,在西方史家有许多专书叙述。但中国历史上之城市,则同时为政治与工商业之中心。而在春秋时代,城市工商人已有其一份在政府法令保护下之自由。例如春秋鲁昭公十六年,晋卿韩宣子欲向郑国取回一对玉环之一,但郑子产告以此环乃在贾人之手,政府无权向之索取。韩宣子又欲直接买诸商人,子产又告以郑国政府无权过问而作罢。举此一例,自由工商业在春秋时已存在,战国以下更不论。上面有统一的政府,下面有自由工商业,试问在此情况之下,是否会有如西方中古时期封建社会产生之可能呢?

惟其中国历史是一贯绵延从未中断的,因此中国城市能有二千年以上之历史绵延,为数甚多。远在春秋时,城邑可考者当达两百左右,其间则有迄今超越三千年以上之长时期存在者。自秦汉推行郡县制,每县必有一城为其治所。汉元帝时,县邑一千三百余,此一千三百余城邑,其沿革都可考,至今绝大多数依然在原地址存在,或略有迁移。其城郭建置,自已经过不少次之改修与新建。要之,这些城市,不仅作为一政治中心,同时亦是一工商业中心。环绕着它的四乡,即凭此作为一物资集散之枢纽。此和西方中古时期之城市,独立于当时封建系统以外者大不同。

论到中国城市之商业情况,在战国时,齐国首都临淄,已有居民七万户。论其口数,应在三十万以上,或可达五十万。如唐末黄巢之乱,广州一城死于战乱之番胡,为数有十万之巨。又如宋代金乌珠(兀术——编者注)南侵,苏州一城死者达五十万。至如扬州城,自唐迄清,始终为一大商业中心,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可想像其市场繁荣之一斑。至如历代首都所在地,如西汉之长安、东汉之洛阳,南北朝时代南方之金陵、北方之洛阳。唐代之长安、洛阳。宋代之汴京、临安。辽、金、元、明、清历千年上下之燕京,其居民之繁多,商业之旺盛,皆有史册可稽。如谓此等城市,乃是散布在封建社会中,而能相互融为一体,试问可有此说法否?在中国历史上,中国社会和西方封建社会比较最多相似处,似当在蒙古统治下之元代。但我们若一读马可波罗之东方游记。便可感到即在元代,东西双方社会情形之仍不相似处。无怪西方人读马氏书,要认他为信口开河,像神话一样地不真实了。

上面只说了中国传统社会决不如西方中古时期之封建社会,来破近人之谰言。但中国社会究是何等样的社会呢?有人说,若非封建社会,则定是奴隶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了。我们当知中西历史并不定限在同一轨道上前进,中国历史有中国历史之特殊性,中国社会亦自有其特殊性所在。西方人做学问,喜创新名词,但西人所创名词,未必即适用于中国。我们若问中国社会究是何等的社会,我们只能自铸新词,再作解释。若一味抄袭,把中国社会说成为“亚细亚式的封建社会”,或“前期的资本主义社会”等等,如此牵强比附,终无是处。我认为中国社会之最特殊处,便是在中国社会中同时有士、农、工、商之四民。若我们必为中国社会定一名称,则不如称之曰“四民社会”,较为合宜。在此四民中,士之一民最为特色。其他社会中,很难找出和它同样的流品。春秋时,中国社会尚显分贵族平民两阶级,但在此时,士之一流品已渐兴起。士、农、工、商四字连用,始见于战国时代人书中。自秦以后,中国古代之封建贵族已全崩溃,于是四民社会遂正式成立。我认为直到今天,四民社会一名词还可适用。

但历史常在变动中。秦以后两千年来,中国社会不能没有变。我试就此两千年来之中国社会再为划分,其最重要的划分标准,则乃侧重在社会中士的地位之变动上。就中国历史大传统言,政治与社会常是融合为一的。上下之间,并无大隔阂。其主要关联,则正在士之一流品。士是社会的主要中心,亦是政府之组成分子。中国向称耕读传家。农村子弟,勤习经书。再经选举或考试,便能踏进政府,参与国事。故士之一流品,乃是结合政治社会使之成为上下一体之核心。我将试照中国历史上关于此一方面之变动情况,来为中国社会再细加划分,约略可有下列之数时期:

一、游士时期:此为春秋末贵族阶级崩溃,士人新兴之一转型期。先秦诸子百家,自孔子儒家始,此下像墨子、孟子、庄子、荀子、老子,乃至战国策士如乐毅、鲁仲连以及公孙衍、张仪等,他们各坏一套理想,或抱一片野心。有的凭其人格感召,有的鼓其如簧之舌,周游各国。朝秦暮楚,所谓“孔席不暇暖,墨突不得黔”。不遑宁处,以期行道得志于天下,因此而有百家之争鸣。上面结束了春秋时期的封建贵族社会,下面开起秦汉以下之士族新社会。我们可姑名此时期为“游士社会”。

二、郎吏时期:此一段时期指两汉言。我初定此名,心甚不惬。因称郎吏社会,不易使普通人了解,此非稍熟汉代制度不可。因此又拟改称为“察举社会”。此一时期之士人,都须经过察举才得从政,亦或可称为“太学生社会”。因当时的察举,多须先经太学生阶段。总之,此一时期,上面的政府已变成士人政府,而士人参加政府之路径,首先是为郎为吏。士人得为郎吏之资格,则因经地方察举获入太学。故我拟为此一时期之社会定此名称。逮士人在政府方面正式奠定其仕途,于是其在社会上之地位与身份亦逐次提高增涨,于是在此时期之后半段,渐有士族兴起。我们亦可称之为“士族兴起的时期”,或径称“士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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