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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第1页)

回来找他?

这一闪念令他惊醒过来,齐普转身就跑。他还没跑离柜台三步,就听见震雷般的一声枪响——店面虽比一九七七年时扩大了一点,也新装修了,现在总算得感谢上帝让他的父亲坚持买下昂贵的保险——苔瑟宝慕太太也发出刺耳的尖叫。原本在店里浏览货品的三四个顾客震惊地应声转过来,其中一人当即昏倒在地。齐普甚至还来得及瞥了一眼,倒地之人是罗达·碧门,正是死于那天的两名妇女之一的长女。于是,在他看来,时间折回去,躺在地上的正是罗达的妈妈露丝,失去知觉的手里滚下一罐奶油玉米。他听见一颗子弹像只愤怒的蜜蜂呼啸着从耳际飞过,便急刹脚步,高高举起双手。

“别开枪,先生!”他听见自己用如老头般细弱颤抖的声音喊道,“您看中什么尽管拿走,但别朝我开枪!”

“转过身来,”说话的就是那天让齐普翻身做乌龟的男人,甚至差点儿结果他的小命,(他在布里奇屯镇医院躺了足足两星期,复活的基督作证!)而现在,他又出现了,还是像某些小孩衣橱里钻出来的大魔鬼。“别的人都趴在地上,但你要转过身来,店主。转过来,看着我。”

“好好看看我。”

3

这男人摇摇摆摆,罗兰一时还以为他转不了身而要晕倒。也许是大脑中某种求生机制告诉他:晕倒的话,更可能小命不保;所以,店主终于还是站稳了,转过身面对枪侠。他的衣着竟然和罗兰上次来这里时极其相似,很可能是同一条黑色的领带,腰间也紧紧扎着似乎是同一条屠夫围裙。头发还是朝后贴着头皮梳得光溜溜的,只是现在完全白了,不再是灰白交杂、好像盐里撒了胡椒似的。罗兰还记得当年的血是怎样冲溅出来的,那是一颗子弹射中这个店主的左太阳穴的瞬间——其实,那是安多里尼亲手射出的子弹,别的不说,这一点枪侠是相当肯定的。如今,在那个位置留下了一个浅灰色的疤结。罗兰猜想这个店主这样梳头,与其说是要遮掩伤疤,还不如说是要展示它。那天他大难不死,要么是傻人有傻福,要么就是被卡拯救了。罗兰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揣测着店主眼中紧张的神色,罗兰知道他已经认出了自己。

“你有没有卧(货)车、或是盖(卡)车、或是粗足(出租)车?”罗兰问,手中的枪指向店主的前胸。

杰克走上一步,站到罗兰身旁。“你开什么车?”他问店主,“他问的是这个意思。”

“卡车!”店主明白了,“国际丰收者,皮卡!就停在外面的停车场里!”他的手突然伸进了围裙,罗兰差一丁点儿就开枪了。店主——真仁慈——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店里所有的顾客都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包括那个在柜台付账的女人。罗兰可以闻到她所购买的鸡肉的浓香,不禁饿得胃疼。他累极了,饿极了,并且悲伤过度,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想,太多了。他的思维几乎跟不上。杰克会说他需要“叫停休息,”但罗兰在即将发生的未来态中丝毫找不到能停歇的时间。

店主是在掏一串钥匙。手指抖个不停,钥匙也叮当碰响。近黄昏时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斜照在他们身上,并在枪侠的眼里反射出斑驳的光影。系着白围裙的店主先是未经同意突然地把一只手伸出了视野(动作还不慢);而现在,又拎起一串耀眼反光的物件晃了晃拿着枪的对手的双眼。简直像是在找死。不过,那天的伏击也是这样的,不是吗?店主(那时候腿脚更机灵,也还没有鳏夫似的驼背)跟着他和埃蒂到处转,像只免不了被踩一脚的小猫咪,好像对枪林弹雨视若无睹(恰如他无视开枪击中他的人)。但站在另一个立场上,罗兰也记得,他曾谈到他儿子,口吻就像是在剃头店里排队等着坐到剪刀底下的顾客。接着,卡-霾①,『注:卡-霾(ka…Mai),中世界高等语,意为“卡的傻瓜”、“卡的捉弄”。』总是安危骤转。至少要等卡厌烦了他们的滑稽把戏,才会一掌将他们掴出世界。

“去取皮卡,开着车走吧!”店主在对他说,“归你们了!我把车给你们了!真的!”

“要是你再让那些该死的闪亮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个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将是你的命,”罗兰说。柜台里还有一只钟。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钟表,仿佛活在这里的人们妄想用这种办法囚禁时间。再过十分钟就是四点了,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美国这边已经有九分钟了。时间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准备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无所知,还是性命垂危。要不,这事儿已经发生了?他们——至少,罗兰——曾经坚持认为作家的死会让他们大受挫败,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许并非是事实。也许,他死了,其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从这里到龟背大道要多久?”罗兰冲着店主厉声问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着,两眼瞪得圆圆的,惊惶的眼泪打着转儿。而罗兰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想开枪杀人……起码可以用手枪抽他几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缝里的山羊。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转身对杰克说:“你可以开店主的卡车吗?开五英里?”

罗兰看到男孩很想说“是,”但又意识到他无法担负这种责任,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开过车,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杰克答,“我觉得不行。你呢?”

罗兰以前看过埃蒂开约翰·卡伦的车。看起来不太难……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罗莎就曾经说过,灼拧痛扩散得很快——就像狂风纵野火——现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铁轨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发。可现在呢,就像是被灌进了烧红的铅块,再用倒刺铁丝里里外外裹了个严实。疼痛不断扩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脚踝。他见过埃蒂如何踩踏刹车和油门,一会儿踩这个让汽车加速,一会儿又踩那个减速,但总是使用右脚。这也就意味着右侧臀部始终在连动状态中。

他觉得自己干不了这活儿。根本不能保证安全。

“我不行,”他说。他从店主手上接下钥匙,又看了看趴在肉类柜台外的女人。“站起来,先生。”

苔瑟宝慕太太照做了,当她站起来后,罗兰把钥匙递给了她。我总能在这里遇到有用的人,他想,如果这一个也能像约翰·卡伦那样出色,我们就会一帆风顺。

“你要开车带我和我的年轻朋友去洛弗尔。”罗兰说。

“去龟背大道。”她说。

“您说得对,说谢啦。”

“你们到了那儿之后会杀了我吗?”

“不会,除非你磨磨蹭蹭。”罗兰说。

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那么,我就不会磨磨蹭蹭了。我们走吧。”

“祝你好运,苔瑟宝慕太太,”店主看着她走向门口,送上了虚弱的祝福。

“要是我回不来,”她说,“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情就行:是我丈夫发明了互联网——他和他的朋友们,有时候是在卡尔电子,有时候是在他们自己的车库里。绝不是阿尔伯特·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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