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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洪晃说曹鹰

首先,曹鹰答应我写五封信,头两封晚了两个多星期,而且是在他去张家界休假之前非常仓促地赶出来的。最后一封信是我该交稿的同一天给我的,基本上属于那种该他妈砍头的撰稿人,时间概念等于零。更可气的是还给我留个小黄条,说让我上GOOGLE网查我自己,有16页,我真有病,他妈的改丫的稿子都来不及,还他妈狗屁自恋上网查自己。亏他想得出来。

曹鹰的才气在以上这三封信里一点没露,这是他最可气的地方,他只能把自己感兴趣而且有时间的东西做好,但是他接的活永远比他的兴趣和时间多,尽管他已经买了房,开了工作室,他给人的一个感觉是永远处在现金流紧张的状况中,我个人认为这主要因为我永远在他的应收款那一行上趴着,所以这种紧张属于收款的技巧。其实,他的小文章写得非常有意思,最近有一篇,辩护男人香水喷得多一点是好事,正当你以为他认真是个卖男士香水的,他就急转弯告诉你,他有较为严重的鼻炎。

曹鹰是个什么都能玩的孩子,能写、能拍、能设计、能编,我没法把他留在编辑部是因为他永远指手画脚,想把所有人的活儿都拦过来,至少是在他的指导下工作,是个当主编的坯子。只是他的灵感和我的一样,都不会有任何良性循环的商业效果,等哪天我真发财了,能办一本不用考虑回报的前卫刊物,他肯定在版权页上。

朱伟说话

洪晃越做《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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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世界都市》就越觉得她与这本杂志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一本时尚杂志要倡导的是规则,而她恰恰是规则的破坏者;她要的是革命性的观念,而时尚界的各种人等却都在大众时尚潮流之中。她的刊物中出现严重的“人格分裂”——她那些特别好的感觉诱惑她去拍《把鞋戴在头顶》、《绚烂之极是黑白》这样的大片,这完全是那种观念革命的强光写照。这种大片后来发展成拍《秃然》——模特都是秃子、《菊儿胡同》——描述胡同里大丫、二丫与小丫,夸张的化妆造型加夸张的民俗服装。但当这些都走到极端时,洪晃恰恰觉得这刊物这样办不下去了:一本时尚刊物,办给文化人看吗?文化人又为什么要在你这儿看这些呢?而广告商干脆说,你的刊物的读者不可能是我们的消费对象。

这时洪晃才开始懂得,刊物确实不是为自己办的,也实在不是为自己痛快好玩而做的游戏。有一次她终于苦恼地告诉我,她看来不适合当主编——她是个极不愿承认自己不行的人,但她显然又实在无法把自己的趣味与她的读者和谐地摆在一起。“办杂志要强烈贯彻你的意志,但我好像永远没有强烈的意识,或者说我的意识根本贯彻不下去,而且有一出是一出,我没办法把大家都统一到我的意识上。更重要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必须对主流文化发生兴趣,非常投入。而我的兴趣点可能不在这儿。”

一个个人与一个商业社会之间,几乎是不可能有选择。于是《I Look世界都市》从2002年起大改版,完全靠近了美国时尚杂志《In

Style》的形态。改后的这本杂志的主要栏目分别为“流行趋势”、“流行档案”、“霓裳战术”、“都市男人”、“衣话题”、“精明买手”、“美丽坊”、“美容报道”、“美容百科”,几乎最后是“封面故事”——一个影视明星的时尚观。这本杂志完全变成一种关于时尚专业技术的集纳,从如何应季、如何选择各种流行装备到非常具体地告诉一个读者如何去鉴别一件衣服的质地、如何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搭配。在杂志封面上一般都是这样的大标题——“108招抵御紫外线”、“100+1双凉鞋大盘点”。

《I

Look世界都市》改版,听说洪晃从“亚马逊”订购了二十多本专业书,她说她想弄清楚究竟什么是专业的。同样,她跑到北京各大商场的美容专卖柜台。“一个柜台买300元,我一个星期花了两万元”。在洪晃那里,似乎经常是这样的即时消费——一下子买二十本讨论时尚的书、两万元化妆品,同样,过一段她会告诉我,这些天睡不着觉时天天晚上看连续剧,“我一下子在网上订了二十多个连续剧,一晚上看好几集”。在洪晃买了两万元化妆品之后,我几次看见她,忽然都是很正规的套装模样,戴一副很斯文的小黑框眼镜,跟一个把自己放进一件舒适、宽松的大衣服里的洪晃竟判若两人,说起话来,还多少有一点不像洪晃的深沉。“她们告诉我,我在做的是一本时尚杂志。我以前很混蛋的事情可能是,做着一本时尚杂志,对这些产品根本不了解。”

我故意问她:“买那么多化妆品,你有时间用吗?”

没想到她说:“我现在明白化妆品之所以那么发达,真是有它的道理。它能实现女人的一个梦,基本上你想长成什么样,它就能帮你长成什么样。这点真是了不得。要是化妆,能给你的生活一种规律感,很快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早上要护肤你就要早起,你不护肤你的皮肤就会告诉你难受,没搽油它就会告诉你,我干我干我干!”

我当时真感觉到洪晃的职业角色与她的个性之间出现了问题。我想到的是马尔库塞对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的描述,他说我们这个发达工业社会已经越变越庞大,对个人的统治力量与统治范围比以前大到了不可估量的程度。它不是用恐惧而是用技术征服人们的离心力,使社会政治需要变成个人的需要,这些需要的满足又推动了这机器更强大,它的生产力对人的自由发展构成根本的破坏性。

走出自己的路

到了2001年底,我基本上不管I

Look和《乐》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我成了读者。我最喜欢看小雪的编者按,还喜欢里面的服饰搭配,有时候忍不住也出出主意,但是每次说完了,我都觉得有点多余。《乐》在伊伟手里也做得很好,到哪儿都有人跟我要,我想这是对一本刊物最大的认可。

编辑方面没我什么事儿了,我就开始真的当出版人了。我没上过什么MBA,所以只有通过实际操作才能摸索出来一些管理方法。国内的期刊市场这几年发展很快,收入模式也都比较成熟。一般发行量大的刊物,像《知音》、《读者》等都是以发行收入为主,广告比较少。这种刊物的价格比较低,谁都买得起。我们作的生活信息类刊物基本上是为中产阶级消费水准的读者群,定价比较高,收入来源主要靠广告。作为这种刊物的出版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广告收入,我就成了一名广告销售员。

精装本刊物的大部分广告来源还是在中国的外国品牌,或者合资企业。而这些公司的广告计划都是由国外名牌广告公司(所谓4A公司)来代理,我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他们认可一本本土的女性刊物。女性刊物竞争特别激烈,大的国际品牌永远告诉我们,他们的广告投放只给有国际版权合作的女性刊物——《时尚COSMO》,《世界时装之苑ELLE》。有一次客户竟然更愿意投放一本还没有在国内出版的外国刊物,却不愿意投放本土刊物。我和小雪都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这种问题是恶性循环,国外的大品牌很注意他的“左邻右舍”,如果它的竞争对手不在上面,它也不投,是个一窝蜂的概念。做本土刊物的出版人真是比较辛苦,除了受排挤,我和小雪都吃过无数的闭门羹。有一次我老老实实在一个楼梯口坐了里一个多钟头,等客户召见,弄得旁人都以我是来应聘工作的,或者就是有毛病。

从某种意义上我理解客户的问题。外国公司的媒体计划是层层审批下来的,有的公司要报到海外总部做决定。对于任何市场经理,推荐外国名牌刊物没有任何风险,也不用费解释。而推广中国本土刊物就要费很多口舌,写无数的MEMO,万一有任何闪失,责任重大。而对销售人员的态度我也能理解,在中国大部分广告销售是靠关系,生拉硬拽,多少有点肉麻。所以难怪管理人员看见销售躲都来不及,要我也会这样。

对于广告商来讲,国内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第三者公正过的发行数字。所有广告公司都认为刊物和电视相比,成本太高,所以投放也比较小心。他们对所有刊物的发行数量都打折扣,当然又是外国刊物打的折扣比国内刊物少,国内刊物多。

我们在讨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做过很多尝试,有人说我们必须雇一个SUPERSALES,有各种各样的关系,我这么做了,没什么结果。有人说要在户外做广告,让广告商到处都看见,我们也做了,也没结果。在此其间我一直跟销售人员一起拜访客户,我真的体会了他们的辛苦,在我们公司里,跟我最铁的都是销售员,我们有战友的感受。做了这么多销售以后我悟出来两点:一、我必须卖我的刊物,不是卖我的销售;二、惟一能够吸引客户做尝试的就是价值服务,多提供服务项目。关系当然重要,但不是根本。在国内,我的这种思路显得有点傻,美国人教育的根又暴露出来,太理想化,不会找捷径。但是我想做好必须要有一个信仰和原则,不然只能有暂时的利益,不能维持。

我按照我的理想去做了,为客户提供了很多多方位的服务计划,对销售人员做职业的培训。实施结果是销售翻了几倍,我头一次有非常突出的成就感,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辛苦的一份工。但是更主要的是我的信仰被证明是对的,没有停留在关系经济上面,我们专业化了。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没有浪费他们的时间,我坚信我们的销售队伍非常出色。

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做市场推广。有人给我出了个难题,让我先炒作一把我自己,这样我做的杂志就会好卖得多。名人效应嘛。道理我全明白,但是我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出名”这两个字有非常不正常的关系。一方面我特别希望出名,对我来说,不出名简直是丢脸,因为我们家已经有两代名人,我外公章士钊和我妈章含之,我和陈凯歌结婚的时候有家泰国华人报纸刊登了一条消息:“著名文人章士钊的外孙女、著名外交家章含之的女儿嫁给了著名导演陈凯歌。”从头到尾就没提洪晃这两个字,多受刺激,我能没压力吗?就拿这本书来说吧,如果要想畅销,书名大概应该是“章含之的女儿,陈凯歌的前妻”之类的,比较好卖,书卖好了对我的杂志肯定有好处,我也能摇身一变自己成了名人,名人就是好卖东西。

然而,我这一辈子的信念就是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不靠家庭背景吃饭。到现在为止,我没有什么惊人的成功和事迹,如果真的炒作我自己,恐怕惟一的卖点就是“章士钊的外孙女,章含之的女儿,乔冠华的继女,陈凯歌的前妻”,这些最好卖。其不可忽视的讽刺意义是如果这把炒作成功,我以后说不定就可以被称为“出版人洪晃”等,违背我信念的手段可能是我达到我信念的捷径,我怎么办?现在,我就是绯徊在这种手段和信念之间。

自从古希腊开始,人们就在讨论目的和手段的问题。为了和平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发动战争?在不择手段的情况下达到目的,这种成功的含金量高吗?我在中学的时候就选择了我不能不择手段,我害怕那种能够让人作出非人性的与高尚信念相违背的举动。我意识到我的事业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知道捷径,但是我没有决心去做这件事。这就是我的教育给我的最深的信仰和绊脚石。

在Penocchio里面,小木头人有个蚂蚱做他的“良知”,每次他要干坏事,小蚂蚱就跳到他的肩膀上提醒他。在公司里,我的良知是点点。每当我不知道一件是该作不该作,点点是我的试金石。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我怕自己失魂落魄。

还好我不是天天都有道德危机,所以点点有时间写了一部电视剧,叫《永不放弃》,不仅拍了,还有很好的收视率。谁知道点点一发不可收拾,写上瘾了。我请点点为这么本书写点什么时候,她问:“形式上有限制吗?”

“没有。”我说。说完我就想,糟了,我要成电视剧了。

果然不出所料,下面是电视剧大纲的一部分。我看了以后觉得作为我的“良知”,她把我写成道德边缘人物了,我要是真的这么本事,早发大财了。

电视剧《洪晃出刊》(一)

老典的二十集电视纪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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