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做了一个梦。
人这一生中会做很多梦,但很少有梦会超脱人的记忆。
在梦里,西蒙斯失去了自己的名字,面容与身份。
他依旧是一个凡人,只不过降生在另一片陌生而广袤的大陆。得益于发达的科技,他衣食无忧,生活便利。
时间飞逝,他匆忙的一生流转而过。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看一部自己主演的电影。
眼前的景色飞速而过,只听得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
……
方司陆……
不对……我的名字是西蒙斯!西蒙斯?方!
他清醒过来,意识回归肉体。
揉揉眼睛,看着自己破旧不堪的宿舍,西蒙斯不禁苦笑,自己爱做怪梦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宿舍尽头的公用舆洗室里,一把又一把地将凉水泼到脸颊上,尝试用温度来唤醒尚在睡眠状态下的神经。
回忆起来,那个梦境实在逼真得可怕。自小时候起,这种怪梦便始终纠缠于他。好在梦境来的快,去的也快。不消一会,他便将那怪梦忘个精光。
镜子里映出的面孔是个神情忧郁的消瘦男人。和大多金发或褐发的公国居民不同,他的瞳孔与头发俱是黑色,面容的线条也更加柔和。
西蒙斯·方,这就是他的名字。“方”这个不寻常的单字姓氏来自他的的母亲,就是她给予了西蒙斯狡诈贪婪的性格和一半东方血统。也就是她在父亲消失之后,独自将西蒙斯和妹妹拉扯长大。然而命运总是苛求好人,她不幸死于某种乡下大夫无法诊治的怪病。愿死神海耶保佑她可怜的灵魂。
就像所有漂泊在公国第二大城市柯林伍德的青年一样,西蒙斯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才能,却梦想着在这座魔幻主义城市寻到一份既轻松又能赚大钱的工作。
对这样的有志青年,现实给予了他宝贵的礼物:一份圣特雷莎福利院夜间雇工的活计,薪水微薄,包吃包住,全年无休。
西蒙斯也曾有过志向和理想。但大大咧咧的性格却注定了他难成大器的命运。在接下这份活计之后,他便随遇而安,知足常乐。尽管薪水不多,但工作也不累,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事实上,这份工作的内容简单得弱智。
无非是把载有尸体的推车从走廊的一头送到另一头,直到送进地下室里的停尸间。
窗外的钟楼敲了十二下,工作时间到了。
地下走廊中,推车的轮子吱扭作响。今晚的尸体已经送来了。
西蒙斯掀开盖在推车上的白布,只见那尸体的脸由于外伤已经变得血肉模糊,只剩下咧开的半张嘴,算是冲着自己微笑。
标签上写着死者的名字:约翰·厄尔根。
看起来,厄尔根生前大概从事着体力工作,死在了意外事故里。
在他死后,尸体被送到福利院。这说明厄尔根生前无亲无故,连愿意领取他尸首的人都找不出一个。
西蒙斯撇撇嘴,这样的悲剧他已经见多了。他调转推车,将尸体沿着走廊推向太平间。
“日安,辛苦了,这里由我接手就好。”
毫无预兆地,一个温暖的男声在身前响起。
面前是个戴单片眼镜的中年绅士。他身着的不是劳动者的粗布打扮,而是剪裁得体的呢子大衣。搭配上他剪裁得当的棕色八字胡与短发,西蒙斯几乎认为他是公国的某个贵族。
这人的打扮不像医院的员工,至少西蒙斯从未见过他。
他向西蒙斯微微欠身,示意要推走载有尸体的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