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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第1页)

失矣(10)。世人见当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11),则谓上世朴质,下世文薄,犹家人子弟不谨(12),则谓他家子弟谨良矣。

【注释】

(1)器:器物。指物质生活条件。业:事业。指各种不同的职业。

(2)少久:指日子稍为长久一点。

(3)茹:腐臭。

(4)文质之法:指提倡典章制度与质朴诚信相交替的法则。

(5)夏后氏之王:指夏朝的君王。

(6)敬:指敬奉天神和祖先,即借助神权来加强统治。

(7)殷王之:据上文“夏后氏之王”,下文“周之王”句例,当作“殷之王”。

(8)引文参见《史记·高帝纪赞》、《元命苞》。《说苑·修文篇》及《白虎通·三教篇》亦有此语。

(9)王(wàng忘):统治天下。

(10)王充引用“忠、敬、文”三教循环的说法,目的在于说明古代社会同样有文有质,有盛有衰,用以驳斥“上世质朴,下世文薄”的观点。

(11)狎侮:轻视,蔑视。非:反对。

(12)谨:规规矩矩,循现蹈矩。

【译文】

器物职业会发生变化,人的本性与操行不会产生变化,然而出现了古人“质朴”,今人“文薄”这种说法的原因,是由于国家和社会注定有盛有衰,衰败太久就会出现弊病。比如衣食对于人,衣服刚做成时漂亮完整,食物刚熟时清香洁净,衣服稍穿久一点就破旧了,食物经过几天就腐臭了。典章制度与质朴诚信的法则,古今是一样的。有时侧重于“文”,有时侧重于“质”,社会有时衰败,有时兴盛,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不独今天是这样。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传上说:“夏后氏的君王倡导忠厚。君王倡导忠厚,君子都忠厚,它的弊病是导致小人粗野。纠正粗野什么也比不上用敬奉天神和祖先的办法。殷代的君王倡导敬奉天神和祖先,君子都敬奉天神和祖先,它的弊病是导致小人迷信鬼神。纠正迷信鬼神的做法莫过于提倡典章制度,所以周代的君王倡导典章制度。君王倡导典章制度,君子都遵循典章制度,它的弊病是导致小人浮华轻薄。纠正浮华轻薄的做法莫过于提倡忠厚。”继承周代而统治天下的君王,就应当倡导忠厚。夏代所继承的尧、舜时代的教化产生了浮华轻薄的弊病,所以才倡导忠厚;尧、舜倡导典章制度,那么他们所承袭的前一代的教化,肯定存在着迷信鬼神的弊病。世俗之人见到当今的浮华轻薄现象,轻视它反对它,就说古代朴实单纯,后代浮华轻薄,好比自家的子弟不规矩,就认为别人家的子弟规矩忠厚了。

【原文】

55·11语称上世之人,重义轻身,遭忠义之事,得已所当赴死之分明也,则必赴汤趋锋(1),死不顾恨。故弘演之节(2),陈不占之义(3),行事比类(4),书籍所载,亡命捐身,众多非一。今世趋利苟生,弃义妄得,不相勉以义,不相激以行,义废身不以为累,行隳事不以相畏(5)。此言妄也。

【注释】

(1)汤:滚开的水。锋:兵器锋刃。赴汤趋锋:跳入滚开的水中,扑向锋利的刀刃。形容无所畏惧,不怕死。

(2)弘演:参见26·5注(1)。弘演之节:据《吕氏春秋·忠廉》记载,卫懿公时,弘演出使外国。狄人攻卫,杀死懿公,吃尽了他的肉,把肝扔在地上。弘演回国,对着懿公的肝汇报出使的情况后,就剖腹装入懿公的肝而死。参见本书《儒增篇》。

(3)陈不占:春秋时齐国人。陈不占之义:据《太平御览》卷四一八引《韩诗外传》记载,陈不占听到齐庄公被崔杼(hù助)杀死的消息后,为了尽忠,不顾车夫劝阻,赶到出事地点,结果被战斗的声音吓死了。此事亦见《新序·义勇篇》。

(4)行事:以往的事例。比类:相类似的。

(5)隳(huī灰):殷,败坏。

【译文】

一般说法讲到古代的人,重视礼义而轻视生命,遇到应该效忠尽义的事情,会清楚地认识到为此而牺牲生命是自己的本分,就必然会赴汤趋锋,至死也不顾惜悔恨。所以弘演的节操,陈不占的忠义,在以往的事例中和他们相类似的人中,书籍中所记载的,丧失性命抛弃身体的人中,这类事情很多,不只一种。如今社会上的人,贪求私利,苟且偷生,抛弃礼义,非分追求利益,不用礼义互相劝勉,不在操行方面互相激励,礼义被自己废弃了不以为有害,操行被自己所做的事情败坏了也不感到可怕。这些说法是荒谬的。

【原文】

56·12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义之性,则其遭事并有奋身之节。古有无义之人,今有建节之士,善恶杂厕,何世无有?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贵所闻而贱所见。辨士则谈其久者(1),文人则著其远者,近有奇而辨不称,今有异而笔不记。若夫琅琊儿子明(2),岁败之时(3),兄为饥人所食(4),自缚叩头,代兄为食,饿人美其义,两舍不食(5)。兄死,收养其孤(6),爱不异于己之子。岁败谷尽,不能两活,饿杀其子,活兄之子。临淮许君叔亦养兄孤子(7),岁仓卒之时,饿其亲子,活兄之子,与子明同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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