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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第2页)

(1)辨“通“辩”。议论。

(2)琅琊(láng yá狼牙):郡名,在今山东东南部,儿(ní倪):同“倪”。儿子明:倪萌,西汉末年人。《东观汉记》:“倪萌,字子明,齐国临淄人。”此云琅邪人,盖以与临淄处地甚近而误。

(3)岁败,灾荒年头。

(4)所:当作“欲”。《意林》引作“兄曾为饥人欲食”,可证。

(5)两舍不食:《东观汉记》载,“倪萌,字子明,齐国临淄人。孝友敦笃,不好荣贵,常勤身田农。遭岁仓卒,兵革并起,人民饥饿,相啖。与兄俱出城采疏,为赤眉贼所得,欲杀啖之。萌诣贼叩头,言兄年老羸瘠,不如萌肥健,愿代兄。贼义而不啖。”

(6)孤:死去父亲的孩子。

(7)临淮:郡名,在今江苏北部及安徽东北部一带。许君叔:人名。东汉初年人。

【译文】

古代的士和今天的士一样,都具有仁义的本性,那么他们遇上应当效忠尽义的事情都会有奋不顾身的节操。古代有无义的人,当代有树立节操的人,善与恶混杂在一起,哪一代没有这样的事情呢?记载历史的人好推崇古代而贬低现代,重视所听到的古代传说而轻视所看到的现实。善辩的人则谈论那些古老的事情,写文章的人则写那些时代久远的事情,眼前存在突出的事迹而善辩的人不说它,现实存在异常的事而写文章的人不记录它。如同那位琅琊郡的倪子明,灾荒发生的时候,哥哥将被饥饿的人吃掉,他捆上自己向饥饿的人叩头,请求代替哥哥被吃掉,饥饿的人赞美他的义气,把他们哥弟俩都放掉不吃他们。哥哥死后,他收养了哥哥的遗孤,对孤儿的爱与自己的孩子没有丝毫差别。灾荒年谷物吃完了,不能同时养活两个孩子,饿死的是他的孩子,而让哥哥的孩子活了下来。临淮郡的许君叔也收养了哥哥的孤儿,岁月荒乱的时候,饿死了他的亲生的孩子,而让他哥哥的孩子活了下来,这与倪子明是同样的义气。

【原文】

56·13会稽孟章父英为郡决曹掾(1),郡将挝杀非辜(2),事至复考,英引罪自予,卒代将死。章后复为郡功曹(3),从役攻贼,兵卒比败,为贼所射、以身代将,卒死不去。此弘演之节,陈不占之义何以异?当今著文书者,肯引以为比喻乎?比喻之证,上则求虞、夏,下则索殷、周,秦汉之际,功奇行殊,犹以为后,又况当今在百代下,言事者目亲见之乎?

【注释】

(1)会(guì桂)稽:郡名,东汉前期包括今江苏南部、浙江大部和福建全省。孟章:东汉时会稽郡人。英:孟英,字公房,孟章之父。决曹掾(yuàn怨):官名,郡的属吏,主管刑事案件。

(2)郡将:泛指郡长官。挝(huā抓):拷打。事见《会稽典录》。

(3)功曹:郡的属吏,掌管对官吏的考核任免。

【译文】

会稽郡孟章的父亲孟英任郡的决曹掾,郡中官吏拷打杀害无罪的人,这件案子到朝廷复查的时候,孟英把罪过归于自己,终于代替长官被处死。孟章后来又当了郡的功曹,投入战斗攻击贼人,兵卒连吃败仗,被贼人用箭所射,孟章用身体掩护郡将,一直到死也不离开。这与弘演的节操、陈不占的忠义有什么区别呢?当今撰文写书的人,肯引孟章的事迹来比喻吗?比喻用的材料,往上则寻求至虞、夏时代,往下则寻求殷、周时代,秦、汉时期,有功德奇特操行特殊的人,尚且认为时代太近,又何况当今社会在百代之后,叙述历史的人亲眼见到这些了吗?

【原文】

56·14画工好画上代之人,秦汉之士,功行谲奇(1),不肯图。今世之士者(2),尊古卑今也。贵鹄贱鸡(3),鹄远而鸡近也。使当今说道深于孔、墨,名不得与之同;立行崇于曾、颜(4),声不得与之钧(5)。何则?世俗之性,贱所见贵所闻也。有人于此,立义建节,实核其操,古无以过,为文书者,肯载于篇籍,表以为行事乎?作奇论,造新文,不损于前人(6),好事者肯舍久远之书,而垂意观读之乎(7)?杨子云作《太玄》(8),造《法言》(9),张松伯不肯壹观(10),与之并肩(11),故贱其言。使子云在伯松前,伯松以为金匮矣(12)!

【注释】

(1)谲(jué决)奇:卓异、突出。

(2)此句前“不肯图”三字宜重出,文句应为“不肯图今世之士者。”

(3)鹄(hú胡):天鹅。

(4)曾、颜:曾参、颜回。都是孔子的学生。

(5)钧:通“均”。

(6)损:减,逊色。

(7)垂意:留心,留意。

(8)杨子云:一作“扬子云,”即杨(一作扬)雄。参见3·4注(16)。《太玄》:亦称《太玄经》。参见39·3注(5)。

(9)《法言》:体裁摹拟《论语》,内容以儒家传统思想为中心,兼采道家思想,具有无神论倾向,共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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