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财觉得,有必要将周红梅暴力抗法的事情在这里给大人们作个详细的介绍,他说:“这人啊,应该知足才好。拿钉子户周寡妇来说吧,她就是个不知足的人。为了想多得几个拆迁费,想方设法地阻止我们的拆迁工作,大家都搬了,她就是不搬。”
“这种人多的是。”杨大人这样评论。
“可不是,”李财说,“她还在村子里放出一些谣言来煽动不明真相的人,说什么有人装鬼在她家周围晃来晃去,对这种人根本就没法和她讲道理。就在昨天,我们依法去拆迁,你们猜怎么着?她竟然放火烧大家。这村庄里的人都是看见了的,我苦口婆心劝她,嘴都说干了啊,就是不听,非要把自制的武器往人群中丢。”
“自己做武器?这是犯法的啊。”有人这样说。
“是啊,这刁妇太狠了。杨大人,你得为我们主持公道啊。”
“嗯,这样吧,下午我亲自审理这案件。你把村民都叫来听一听,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也让大家受一受教育。”杨大人这样说。杨大人认为,这样公开审理不仅有教育大家的作用,更显出了公正和透明。
由县太爷亲自在村里审案,村庄里当然就热闹了,象过节一样,村里的人没有不想去看一看热闹的。堂吉柯德和桑丘也去看热闹去了。
由于村里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开公审会,杨大人就临时将审案的地点定在了李财门口。这门口比较地宽阔,显得紧凑方便,而且背面有围墙围着又显得安全和富有尊严。李财叫人在大门上挂上一块布,成了背景,挡住了后面的门,在上面又挂上了一块横幅,上书曰‘明镜高悬’。大门的石阶成了审判台,上面放了几张桌子,桌子用被盖单盖着,遮住了桌子的陈旧和丑陋。这是他刻意模仿县衙布置的。
村民们熙熙攘攘地站在路口上,面对着县大人的审判台,不远处三三两两的人还在往这里赶。他们有的还是抱着孩子前来的,有的妇女手上还做着针线活……
在李财不可一世地宣布了审判会开始以后,杨大人带来的两个县里的衙役就将周红梅五花大绑地押了出来,并令周红梅跪在了台前。周红梅胸口前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用毛笔写着‘暴力抗法犯周红梅’,子写的特别滥,不知出自谁人之手。
为了公平合法起见,杨大人再一次验明正身了一回,诸如问犯人:什么名字?年龄多大?家住何处等等。问完这些杨大人就问到正题上,他说:“就在昨天,你是否是拿着自制的‘燃烧弹’丢向人群,企图烧死他们?”
周红梅壮着胆回答说:“大人,他们拆我的家,我才把爆竹丢向他们的。”
杨大人严肃地说:“你只需回答丢,没是没丢。”
周红梅回答:“丢了。”
杨大人又问:“一共丢了几个?”
周红梅说:“四个。”
杨大人又问:“这些燃烧弹是你自己做的?还是跟谁买的?”
周红梅回答:“是我自己做的。”
杨大人问:“你知道私自做武器是犯法的吗?”
周红梅回答:“这不是武器,是过年耍火龙时用的爆竹。”
杨大人又问:“那你知道不知道,爆竹同样可以伤人吗?这道理很简单,就象路边的石头一样,可以拿去修房子,也可以拿去打死人。就是说拿去打人的时候这就变成武器了,爆竹是一样的。你知道不知道私下生产爆竹同样是犯法的?”
周红梅回答:“我不知道。”
杨大人一问:“那么,你知道不知道你的行为是在用暴力抗法不?”
周红梅回答说:“我不知道这些,我只知道维护自己的家园不被侵犯。”
杨大人说:“为了村庄的展,为了本县的展,你的房子在拆迁之例,这是合法的。你阻碍村庄的展就是阻碍本县的展,阻碍本县的展就是阻碍朝廷的展,这个道理你不明白吗?”
周红梅回答:“这个道理太深奥了,我不明白。反正,我有地契房契,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