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钟锐一下子跳了起来,摄影师在黑布后发出一声惊叫:“哎,别动!”晓雪把钟锐按下,边对摄影师笑笑。一向温顺的晓雪今天显得十分强硬。
“不行,这个样子我受不了!”
晓雪看着摄影师,脸上保持着微笑,嘴里小声地:“我受得了你就受得了!”
“我没有兴趣!”
“我有兴趣。”
“……好好好,今天算我舍命陪君子了!”
“我从来、一直都在舍命陪着君子!”晓雪低声有力道。
随着时间的延宕,钟锐对这件事越来越烦躁,晓雪对钟锐的这种态度越来越反感,二人不断发生龃龉,连老账都翻了出来。
“……当时要是走了的话我现在都该留学回来了,你说你暂时不想出国,为你我留了下来。……”
“没有谁非叫你留下来。”
“那你想怎么着,把这个家拆散了是吗?!……几年了,我带着丁丁,要上班,要做家务,里里外外,没时没刻……”
“话说三遍淡如水啊。”
“就这么说你还记不住!……就是为你,知不知道,为你,我才牺牲了那一切,事业,爱好,朋友!……周艳说得对,男人的毛病都是惯出来的,惯出来的!……”
“能说出这种话的就是小市民!整天跟小市民在一起,难怪。”
“你那个好搭档方向平又怎么样?他不过是在利用你,拿你当摇钱树,赏你个副总做做,你就不知道姓什么了。……”
晓雪无意中说出了钟锐一直极力不去想的事情,口吻又是如此的轻浮,不负责任,使他大为恼怒,正欲开口,化妆师过来,拿一只假发套往他头上戴。那是一只类似青年毛泽东发式的发套,长长的头发从中间一分为二。戴上后,满意地咕噜:“这就像了。”
“像什么了?”
“那个时期的念书人没有留你这种‘板寸头’的,你这种发型在那时是劳动人民的专利。……”
此刻,他们穿的是“五四青年”式服装。晓雪上身着大襟肥袖月白袄,下身一条黑裙子,钟锐则是一袭长袍。
“谁说的?鲁迅……”
“那仅仅是极个别的一个例子,不足为据。”化妆师拿过一本画册,指着其中一个身着长袍、长发飞扬、正被国民党警察拖进警车的进步青年道:“这才是那个时期文化青年的典型形象……”
钟锐对镜端详自己:“什么文化青年,跟叛徒似的。”一把揪下来,“就这样,我今天就当回劳动人民。”
“劳动人民不穿长袍。您这种搭配,在当时以土匪和国民党特务居多。”
钟锐还欲分辩,黑布蒙头的摄影师开口了:“新郎不要说话了……准备开始。”
如同士兵听到口令,二人的面部肌肉立刻各就各位,堆积出微笑,有形而无神。
黑布里又传出一声号令:“吻手!”
晓雪伸左手,钟锐去抓她的右手,晓雪赶快伸右手,钟锐已去抓她的左手。如此几番反复二人才算达到了步调一致。中国男人没有吻手的习惯,钟锐自然也不例外,拿着晓雪的一只手不知如何下口,当然是否由于感情别扭而成心如此也未可知。
摄影师强调地:“吻手!”
“怎么吻?”
“嗨!”摄影师跑过去,接过晓雪的手欲做示范,又觉不妥,将手交还钟锐,“真不会吻?”
“不会。咱中国男人没这个习惯。”
摄影师不耐烦了:“吃东西会吧?”
“吃……什么东西?”
“鸡爪子猪蹄子!”
钟锐欣然道:“明白了。”
晓雪将手抽出,冷冷道:“就这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