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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一位在沪观光的官员在1893年的回忆录中写道,黄昏时分,“粉白黛绿者,咸凭槛倚栏,招摇过客。”他又说,戏园将散场时,“青楼之姗姗来迟者”就要登场了,“犹复兰麝烟迷,绮罗云集,诚不夜之芳城,菊部之大观也。”  指南书的前身是源远流长的娼妓回忆录,不过看来其受众是当时正不断扩大的城市读者群。这类书的书名有《沪人宝鉴》、《上海六十年花界史》、《花国百美图》、《柔箱韵史》、《海上冶游备览》等等,最后一部的作者使用了笔名“半痴生”。指南书内容繁多,如记录名妓生平,载名士的冶游艳事,编制妓院名册、介绍妓院内各色人物,详释娼妓行话切口,细绘妓院组织分布,描述妓女出局或在宴席赌局应酬时顾客应遵守的规矩,交代局资、付账的程式和赏赐等事宜,开列节庆日并指出常客每季必尽的义务,也交代忌讳之事和祭祀活动的礼仪等,书中有许多故事,讲述妓女如何使用种种伎俩,掏空了客人的腰包。  指南书成了权贵士卿互见互尚学识、15风雅和智慧才情的场所。书中大量使用典籍掌故,就连称呼妓院麇集地所用的“北里”,也取自唐朝都城长安的妓院区。形容名妓的美色,用的净是花草园艺方面的词汇,浓艳之极;序言题词中,还连篇累牍地讨论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常喻名妓)是否胜过所有别的花。作者们互相作序,浅笑同好沉迷于女色,聪明才智竟不用来为皇上治国效力;在国力疲弱、外交失利的时刻,有的作者感受到上海妓女的歌声竟如此悲切凄楚,令人肠断。同时,作者们也表达了相互之间的赞赏之情,各自都赏识对方的深沉情感及其对同样情真意切的名妓的依恋。  指南书的主调是赞赏,但间或也会谴责鸨母,告诫客人避开妓院的淫风,或规劝妓女跳出淫业。即使在这样的文字中,作者仍很自觉地展示出渊博的知识,不仅表现出细致精到的道德情操与见地,也显得通晓诗词。有一篇“讨鸨母檄”,题目下面注明“仿(唐代将领)徐敬业讨武氏檄”;奉劝狎客和妓女的文章说成是“仿李白春夜宴桃园序有引”。  然而,熟谙诗文的作者在炮制笑话时也同样显得才思敏捷,如佯装政府命令,禁止在妓院街区晾晒内衣裤袜头云云;或用妓女的口吻给相好投递一封封情书;甚至还精心策划荤笑话,下面就是一则:   江西何某,年少工诗,有才子之目。来沪游历,寓某客栈。同寓某叟,金陵人,最喜咬文嚼字。一日何与叟在某处,见谢珊宝校书。因校书早闭花下之门,彼此不通一语,而回头溜眼,颇极流连。何因举随园诗话告叟云: 美人之光,可以养目;诗人之诗,可以养心;此二语真是切当。叟好杜撰俗典,假作斯文,因正色曰,此两句见齐东录,其下尚有四句。何明知其诳,故问之。叟曰,下四句,记得是绿野之游,可以养吾足;贵妃之乳,16可以养吾手。何狂笑曰,原来此书某亦见过,其下尚有两语,翁忘之矣。叟讶然问何语,何嗫嚅笑曰,黛玉兰芬之口,可以养吾,说到吾字,下一字未曾说出,已笑不可抑。叟问益坚。何曰,若试猜之,如猜不着,俟我回寓查书与汝看也。  像这样的影射性活动的文字在指南书中甚为罕见,通常指南书并不直露地描写性事,而是借用典故、双关语,使文字昂然生趣:   六月念四日,俗传为雷祖诞日。有某客于是日饮于某词史家。高朋满座,酒设双台,拇战喧呼,群花围绕。由某校书素豪于饮,其夜杯不沾唇。诘之,则曰,今日雷祖圣诞,须虔诚一日夜,不食烟火。强之再四,峻语坚辞。席散后,客余兴未阑,复造庐相访。至则已将闭门羹相待。女仆诡托主人病欲呕,业已偃卧。其实留髡早赴巫山矣。明日复遇同席,询以既经不食烟火,何以留客,未免大不敬。校书无词以对,红潮满面,半晌忸怩而言曰,厥物岂有烟火耶。合座为之喷饭。  作者们将这些话放到妓女的嘴里,让她们说出来,描绘并欣赏这样的场面,而他们则由此结成伙伴关系,对答如流,妙语连珠。  指南书可以与蚊虫报放在一起来看,后者是通俗小报,通常用一版或更多的篇幅闲话名妓。19世纪最后的二三十年间,上海的报纸种类激增,其中就包括了小报。最早的有李伯元的《游戏报》和吴趼人的《笑报》。两位主编均为著名的“谴责小说”作家,而“谴责小说”是20世纪初十分大众化的一个文学品种。新闻与文学互相之间充分渗透,铸就了关于名妓的文字记载。1897年至1909年,《游戏报》主办了选举上海色艺双佳妓女的活动(见第六章),17此举增加了报纸的销售量,而且创造了一种氛围,有利于其他报道娼妓界消息的小报出笼。  小报中最有名气的,大概要数《晶报》。《晶报》自1919年起,每三天出一期,持续20年以上。在内容方面,《晶报》与指南书有所雷同,但其大部分的版面都用于追踪名妓与上海头面人物的关系、妓女的怪癖、相互的争斗、生意的成功或失利、回忆过去享有盛名的名妓、登载高等妓院编目及电话号码等。大多详细的描写都是关于高等妓院的,但也有不少文章十分注意勾勒娼妓业复杂的等级制度。  指南书和小报很少提到完全卖给娼妓业的妇女,或违背个人意愿被迫订立契约的妇女。上流社会的读者对女人究竟通过何种途径、方式进入这个行当并无兴趣。妇女不仅在妓院的业务中,而且在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大事情上,都被描绘为主动的行为者,而不是受害人。例如,1919年的五四运动期间,全国各地的学生和城市居民都在进行抗议活动,反对凡尔赛谈判将德国在中国的租界让给日本,而不是归还中国。高等妓院宣布停业一天,抗议“国耻”,散发传单支持全市罢工罢市,设立茶点站慰问参加抗议活动的学生,并加入了抵制日货的行动。简而言之,妓女没有被写成牺牲品,而是以正当演员的身份加入了上海和全国的这台大戏中。阅读指南书和小报时,读者的脑海中会浮现出一幅毋庸置疑的图画,那是个女人的世界,女人在其中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她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伴侣,可以安排自己的工作环境,当然她们也明显地受到种种约束,偶尔也不免手头拮据,不过并无真正的冻馁之虞。这样的女人或许会让上海大亨的公子少爷伤心,然而却不会真正给他造成道德的、政治的或是法律上的麻烦。高等妓女很少成为怜悯的对象。  然而,上海最早的也是最受尊重的一家中文报纸《申报》却刊登了一份调查报告,唤起了全然不同的画面。不错,《申报》的确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有修养的、自主的、在上层活动、富有浪漫色彩的名妓有过一些报道,也刊印过一些写妓女的应景诗。但是其大量的篇幅却用于报道穷苦的、受压迫剥削、还时常挨打骂受虐待的妓女。这些不是高等妓女,她们通常是“雉妓”,即在街头拉客的妓女。“雉妓”或“野鸡”的说法在上海很普通,用以指任何出行无常的人或物,如黄包车和无固定航程的轮船等。“雉妓”的名称不仅描绘出街头拉客女的俗艳打扮,也道出了她们“如野鸟般飞来飞去”的习性。18她们往往还是孩子,虽说间或也有已婚妇女。报上写到野鸡,总是强调她们的乡下出身,以及她们被诱拐后卖入娼门或被贫苦无奈的父母典押给妓院的事实。她们身上毫无文雅可言。无论是被贩卖还是典押,报道总是强调本人不愿意当妓女,在标准化的问答中,受欺压的调子一唱再唱,读者心目中关于她们被迫当妓女的看法更得到了强化。她们往往出现在下面两种场景中: 从凶恶的老鸨那里逃出来,被市政当局送往救援组织;或是在街上拼命拉客时被警察抓住,罚款5至10元,放出来,多半还是接着干那营生。对野鸡的报道不会像写名妓那样,情意绵绵,精雕细刻。典型的报道全文读下来不过如此:“常州雉妓戴阿缓,在南京路,被老闸捕房318号华捕带入捕房。存洋五元保出。”  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些类型的史料——指南书、蚊虫报和纪实的报纸等——继续报道娼妓业的情况,但报道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声音越来越响,有的声音则听不到了。虽然名妓没有完全销声匿迹,直到40年代,她仍出现在忆旧文字和分类编目中,但已不再是色情业的象征了。代替名妓的是携带病毒、在大街上抛头露面、妨害治安、备受迫害的“雉妓”。  五四运动期间及以后,人们日益关注性病及其对“中华民族”健康的影响,有关娼妓问题的讨论也随之成为医疗卫生方面的讨论,娼妓业的延续越来越被形容为公共卫生的问题。除了以医学眼光看待娼妓业外,当时还出现了一种法律话语,它不认为娼妓业非法,但是对之实施管理和限制,以保护“良家妇女”。从法律上讲,良家妇女指的是其家人并没有打算卖她、而本人在没有合法契约的情况下进了妓院的妇女。报上经常报道这样的案例,女人本人、其娘家或夫家的人出庭声明,她是违背意愿被卖了做妓女的。女人只有拿得出被迫卖淫的证据,才有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而脱离妓院系统。无论什么等级的妓女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非法的契约或改变身份;事实上妓女也是这么做的。到20世纪20年代末的时候,无论高等还是低等的娼妓业界都成了官司不断的地方,娼妓业已不再是获得愉悦或挥霍金钱的地方,而成了争议合约义务以及合法管理的问题。  这一类报道除了表明在娼妓问题上已开始出现司法话语外,也将娼妓(无论是高等妓女还是野鸡)为一方、鸨母或人贩子为另一方的关系表述为矛盾、冲突关系,妓女几乎总是被刻画为这些关系中的受害人。19从更大的范围说来,史料记载中的妓女越来越受到各种势力的压迫,其中有老鸨、出尔反尔的嫖客、背信弃义的相好、劳务市场、重男轻女的社会,有时还有国家。  还有一类主题也日益显著。改革者和政府部门都在说有必要将性行业整个地、不分等级地管起来。民国时期的妓女问题引起了国家的强烈关注,这是因为妓女危及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但无疑也是因为妓女的人数越来越多,她们创造税收的能力变得越来越可观。这个时期,国家本身也变得越来越好管事、爱扮演监护人的角色。“国家”——这里指上海的几重市政府——开始对娼妓业实行管理,向业主定期收税,或者试图取缔娼妓业。早在1920年,公共租界政府迫于外国传教团体要求取缔“淫乱买卖”的压力,先是给所有的妓院发营业执照,然后逐步收回执照。这场由洋人搞起来的运动,就像对立面所预言的那样,其结果是无照经营者激增。此后经常有禁娼运动,同样不成功,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新的共产党政府发动广泛的运动,才取缔了娼妓业。20世纪80年代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卖淫活动卷土重来,再次引发激烈的争论,焦点在于是否应该动用以及怎样运用国家权力,来架构和调节性活动与社会秩序的关系。  蚊虫报和指南书主要描写处于娼妓业等级上层的妇女,《申报》和其他报纸则主要报道处于等级制底层的妇女。两类娼妓都出售性服务,但其相似之处也仅此而已。街头拉客女不像高等妓女,她们在恶劣肮脏的环境中工作,受到胁迫,干活拿钱,在工作中既妨害了社会秩序(这是警察管的范畴),也危及大众的身体健康(关于性病传播的报告就透露了这样的担忧)。如果我们只从字面意思看这些大相径庭的陈述,一定会质疑作为单一范畴的“妓女”是否真的具有它实际上不应有的同一性。我们会想,是否不应再用“娼妓业”来表示一个清一色的行业,而应改用像“高等妓女”和“野鸡”这样的分类范畴。  但是我最终认为应放弃调和的努力,转而关注不和谐与嘈杂之音。娼妓业是个极其灵活的能指,可以指称许多不同的对话场合中许多不同类型的中国人。这种种不同所产生的不和谐合唱,提出了“娼妓业”在那个时代究竟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也提出了嫖客和更广大的城市人口究竟关心什么、忧虑什么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以审慎的态度对待这样一个观念,即以为我们能从历史中撷取惟一的、整套的描述或说明娼妓问题的“事实”。  有关上海娼妓业的话语在不断变化更新,20这当然反映出上海娼妓行业结构方面的变化。随着乡村衰败的加剧,上海的商业和工业一前一后地发展起来,促使乡下的妇女和姑娘或自愿或被迫来到上海谋生。这些相互关联的现象导致下层娼妓业的膨胀,改变了性服务行业的结构,乃至引起改革者的恐慌。他们现在认识到娼妓对社会秩序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对社会的、人身的健康有相当大的危害。  然而,娼妓业之表征中的变化并不只是简单明了地反映了色情行业中的社会变化。考虑到以下种种情况——城市上层人士在自我认识、自我界定方面的变化,五四运动所产生的影响及革命运动的壮大,改革派发动的对妇女地位乃至娼妓地位的论辩,不仅是中国的激进政治中、而且还有西方传教团的资料中所使用的语言和范畴的效应等等——如考虑到这些情况,那么我们还必须注视那观看者看问题的眼光。有关娼妓问题的讨论还应同关于婚姻问题的论争对照起来看,两者是平行的,有时也相互交叉。例如,起初人们心目中的名妓不只是性伴侣,而更是社交陪伴,于是,提供包办婚姻中所没有的各类伴侣关系和选择,也就成了名妓生涯的写照。但是,五四运动引发了社会生活的激荡,有识之士开始谈论新的婚姻观;他们尽管不见得身体力行,却主张婚姻应是两个平等的人之间的同道同伴关系。如果婚姻是志同道合的,如果人们将志同道合视为婚姻的理想,那么名妓原先的作用——作为有修养、有技艺的女性,替男人解除包办婚姻的郁闷无趣,或为男性提供娱乐——就不再重要。如此,留给娼妓的便只有性了。与此同时,娼妓业也被重新定义为剥削性质的交易,其主要的关系方已不再是妓女与嫖客,而是妓女与老鸨,这种关系还具有压迫的性质。鉴于上述各种关联,我们应将娼妓业看作是集中了一系列话题的行业,讨论的焦点是何为现代的、因而也是可取的社会性别关系和性关系。

第一章 导言(五)

记忆  从事“了解”有关娼妓业“知识”的许多作者,都认为自己的作品是自觉回忆的产物,这好像在证明历史学者设定界限的做法徒劳无益。如前所述,大部分指南书都属于忆旧文字。写于20世纪20年代的指南书都说19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世纪之交为娼妓业的黄金时代。一些主要的指南书作者公开在序言题词中说,在改革运动提出废娼之际,他们在为一个行将消逝的世界作最后的、可靠的历史记录。好几位作家甚至自比著名的汉朝史家班固和司马迁。与汉朝及后来的史家相仿,21许多作者几乎逐字(不加引注地)照搬先前指南书中的材料。  指南书作者的序言不乏时代的忧思。1907年时詹垲忧心忡忡地写道:“内地民穷财匮……而沪上青楼之盛,乃倍乎从前。贵游豪客之征逐于烟花场中者……一岁所糜金钱难以数计也。”他谴责富有的国人无心肝、无爱国心,接着声明自己有心“乃就见闻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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