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的研究表明,不少连环杀手都会利用毒品或酒精这些可以使人失去控制力的东西来作为犯罪辅助手段,虽然酒精具有镇定的作用,但是却可以让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失去控制,尤其是毒品这种能够让人进入极度兴奋状态的物质,更容易让人失控。FBI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连环杀手都会在杀人前喝酒,有的甚至会喝比往常更多的酒。
1991年的某天,特雷西·爱德华遇到了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爱德华对这名男子很有好感,便答应对方到他的家中喝酒,这名男子就是达莫,是一个恐怖的杀人魔和食人魔。当然,这些都是爱德华后来才知道的。
达莫把爱德华引诱到家中后,并没有立刻对他下手,他可能比较喜欢爱德华,于是就决定让爱德华多活一会儿,陪陪自己。后来,到了驱魔人的播放时间,这是达莫最喜欢的电影,达莫便邀请爱德华到卧室一同观看。当爱德华一走进卧室时,立刻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味道,因为达莫的卧室里有一个塑料桶,里面则装着一些还未被处理的人的断臂残肢。后来,爱德华便注意到了墙壁上的一些照片,那些都是被害人遇害时的照片,看起来十分恐怖。
就在爱德华惊魂未定之时,达莫突然拿着一副手铐出现了,并在爱德华没有反应过来时把他铐了起来。爱德华立刻剧烈地挣扎起来,没有让达莫把自己的双手都铐住。随后,达莫就拿出了一把刀,并刺向爱德华的胸口,幸好没有刺穿心脏。爱德华一边不停地躲避达莫的攻击,并且试图逃出屋子,一边不停地哀求达莫,希望达莫能放过他。但达莫却对他说:“我要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然后煮着吃了。不过我得先给你拍几张裸照。”说着,达莫便去寻找相机。在达莫注意力转移的瞬间,爱德华用力地撞向达莫的头部,达莫被撞倒了,爱德华立刻站起来,给了达莫几脚后,自己也倒下了,然后朝着门口处爬去。
成功逃出魔窟的爱德华发现了路边的警车,跑过去告诉警察自己差点儿被杀死。警察便立刻赶到达莫的家中,要求达莫交出手铐的钥匙,达莫十分配合地交给警察钥匙。随后,警察便到达莫的卧室寻找凶器,警察看到了一把沾满鲜血的刀。但是很快就有新的东西吸引了警察的注意,那就是墙壁上的照片,这些照片上都是人的尸体碎片,例如,有的照片上显示着一颗被浸泡在水池里的人头;有的照片上则是一具尸体从喉咙到腹股沟整个拉开,就连骨盆都清晰地显示着;有些照片则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状态,被达莫捆绑起来,并且摆出一些令人难以入目的淫荡姿势。这两名警察立刻逮捕了达莫,虽然达莫进行了剧烈的反抗,但最终还是被警察铐住了。
令警察恐惧和恶心的还在后面,警察在搜查中发现了被装进塑料桶中的残缺尸体。当警察打开达莫的冰箱时,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并骂道:“妈的,这是一颗人头!”其实冰箱里一共有三颗人头,还有一些零碎的人肉。警察还发现了一些被浸泡在瓶子里的男性生殖器。达莫的杀人案件在当地立刻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人们一方面对达莫的杀人行为感到震惊,另一方面则对警方的疏忽大意感到愤怒,如果警方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被达莫害死。
1960年,达莫出生在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他是父母的第二个孩子,或许是因为相貌出众,所以得到了父母的格外关爱。但是达莫的漂亮却在同龄人中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由于达莫的相貌有些像女孩子,所以周围的男孩总是对达莫进行性骚扰。这段经历对于达莫来说影响非常深刻,导致了他性取向的错乱,在他成年后,他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他所杀害的对象也都是男子。
在达莫8岁时,他随同父母搬到俄亥俄州的巴斯镇居住。当所有的孩子一起玩耍嬉戏时,达莫不仅没有参与进去,而且独自一人在自家房屋后的树林里玩得津津有味。达莫的童年和许多连环杀手一样,都是孤独的,没有朋友。在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中,父母的角色很重要,伙伴的角色也同样重要,如果一个小孩子没有朋友,那么他就只能终日生活在幻想中,例如对杀戮和残害的幻想。
不过由于此时达莫的年龄还很小,不论从心智上还是从力量上而言,都不允许他把杀戮的幻想实践在人的身上,但他却可以向一些体格没有自己大的小动物下手,例如狗、猫和麻雀,等等。达莫的父母很快发现了他这种奇怪的行为,不过并未引起重视,只认为这不过是小孩子的把戏而已。如果达莫的父母充分重视达莫的这种异常行为,并对其进行正确的疏导,那么或许达莫就不会走上杀人魔的道路。
很快,达莫就像其他孩子一样开始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在学校内,达莫依旧没有朋友。在其他孩子的眼中,达莫就是个异类,面对异类,人们通常都会选择远离。孤独的达莫渴望能融入人际交往之中,他发现如果他选择和他人一起喝酒的话,那么对方就会轻易地接受他。达莫很快就对酒精痴迷起来,几乎每天都会把自己灌醉。达莫还像以前一样行为怪异,并没有刻意隐藏,因为达莫发现这样可以引起他人的注意力。达莫常常拿粉笔在教室的地板上画出人体的形状。起初达莫的同学还会感到诧异,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并且觉得怪异的达莫似乎脑子有问题。在学校期间,达莫的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就是有些偏科。
达莫的家人有种族主义的倾向,但是表现得并不强烈,达莫却是个激进的种族主义者,他公开表示,总有一天他要杀掉世界上所有的黑人。后来,达莫所选择的杀人对象也都是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没有白种人,而且被害人均为男性,没有妇女,也没有儿童。
达莫18岁时,开始了杀人。一个名叫史蒂夫·希克斯的黑人搭乘了达莫的车,达莫邀请希克斯去他家中做客,并告诉希克斯,他的家人去亲戚家了,希克斯同意了。到了达莫家中,达莫请希克斯喝了点儿酒,还边喝边听音乐。后来,希克斯对达莫说:“今天有点儿晚了,改天再约,我该走了。”他的这句话让达莫有了杀人的念头,因为这样希克斯就可以永远留下来陪他了。达莫用哑铃给了希克斯的脑袋一下,并掐住他的脖子,让其窒息而死。
然后,达莫就把尸体分割成若干块,并放进了一个大塑料袋中,藏在家中。但是随着尸体的腐烂,令人作呕的气味开始散发出来。达莫为了避免家人发现,就把尸体埋在了屋后的树林中。后来达莫发现那片树林中经常有小孩子玩耍,为了避免尸体被发现,达莫又重新把尸体挖出来,这时尸体已经腐烂、分解掉了,只剩下了骨头,达莫就把这些骨头敲碎并洒在了树林中。达莫之所以在家附近处理尸体以及之后把尸体留在家中,都有这样一种动机,即让被害人以这样的方式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包括达莫吃人肉,也存在同样的动机。
在达莫被捕后,他对第一次杀人的动机进行了回忆。达莫认为如果当时希克斯选择留下来陪他,他或许就不会杀死他。达莫认为,他只会杀死那些想要离开他的人。达莫觉得自己一直深陷孤独之中,没有人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就连平时他十分善待的流浪者也不愿意陪他。
希克斯的死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如果不是后来达莫的交代,希克斯就这样悄然消失了。达莫很快就从这起谋杀案中恢复了正常,像往常一样继续生活,并没有杀人。但是让达莫痛苦的是他的父母居然离婚了,而且由于达莫已经成年,父母根本不必要再对达莫负责,达莫的父母就要离开他了,他要开始独自生活了。当达莫父母离婚的时候,他们并未注意到达莫的悲伤,而是在争夺小儿子大卫的抚养权。最后,达莫和父亲留在了家中,母亲带着大卫离开了。达莫选择了离开家,一段时间后带回来一个女朋友,并进入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哥伦布分校学习。但达莫很快离开了学校,并选择了参军。后来,达莫因为酗酒被迫离开军队,只好和祖父母一起生活,达莫想要找个女朋友结婚并组建一个家庭。但达莫总是表现出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行为,例如在公共场合露阴和小便等,甚至还为此被拘留过,但却屡教不改。
1987年的一天,达莫遇见了一个名叫史蒂夫·托米的男性,两人相谈甚欢,便去一家汽车旅馆喝酒聊天。那天晚上,达莫和托米都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后,达莫就意识不清地昏睡过去了。等达莫醒来后,发现躺在自己身边的托米口吐鲜血并且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常人遇到这种事的第一反应是报警,但达莫却把尸体装进行李箱并带回家。
把尸体带回家后,达莫并没有像第一次杀人时那样分解尸体,而是和尸体做爱,还当着尸体手淫。发泄完欲望后,达莫便开始用刀肢解尸体。这次的意外事件让达莫再一次体会到了杀人的乐趣,不久后达莫又杀了一个人,那是个14岁的男孩。后来,达莫再次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名叫理查德·格雷罗。当时格雷罗正准备去找朋友玩,正好碰见了达莫,达莫便邀请他去家中玩,结果格雷罗一去不返。
由于达莫住在祖父母的家中,所以处理尸体只能在地下室进行。虽然达莫的祖母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在地下室待着,而且晚上时总是从地下室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但是地下室难闻的气味让祖母再也忍受不了了。祖母希望达莫能独自出去住,这让达莫很伤心,认为祖母想要抛弃他。在祖母的要求下,达莫只好到外面租房子住。不久之后,达莫就因为猥亵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