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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礼物(第1页)

李缜在十二月二十九的那天,揣着一份拜帖来到宣阳坊的虢国夫人宅,并敲开了它的侧门,将拜帖递了进去。今天,离虢国夫人能宴客还有两天,因此李缜是来预约的,为的,就是能在正月初一的那一天,将自己定制的那四套绸衣,送给杨玉瑶。以利自己在天宝五载,上进。

没多久,流青就出来了,她说,现在杨玉瑶还不能见客,因此将拜帖退了回来。但在将拜帖交还李缜的时候,她特意用手指点了点拜帖背面。李缜会意,朝她一笑,将手中拿着的食盒递了过去。

流青收了食盒,朝着李缜一笑,道了个万福,才关上门。

李缜转过身,就拆开了拜帖,发现拜帖上被人加了一行字,原来是约他正月初一辰时一刻来,迟了,杨玉瑶就得出门到别家去庆贺了。李缜在有间茶肆睡了一晚上,次日一早便动身前往东市的绸缎铺取新衣。

怎知,路上却听到一阵喧嚣,仔细打听,才知道,原来今天是皇甫惟明入朝献俘的大喜日子。李缜叫上大小胖子,跟着人流,到朱雀大街一看,好家伙,一队甲胄明亮的军士,押着一队灰头土脸的吐蕃人走在前面,皇甫惟明则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在一大群骑兵的簇拥下,稳步走向远处的皇城。

“山河千里国,城阙九重门。不睹王师威,安知天子尊。”小胖子张通儒当即吟诵道,还改了三个字以应景。

“这样才是大丈夫啊!”大胖子的言辞,则朴素得多。

李缜想了想,觉得这时自己应该来一句,“我可取而代之”,但又怕没有人明白自己的笑点,所以作罢。

“大哥,你说去年,如果我们也留在陇右,现在应该也能跟着皇甫大夫,一起来长安献俘吧?”大胖子虽然从来没有抱怨过,但显然,心中也是极不甘心在这厨房中,了却残生的。

“是啊,要不是我腿脚笨,我也回范阳投奔安大夫了。”张通儒也在旁感叹。

“你看见董军使了吗?”李缜没答他们,因为他刚才伸长了脖颈,又掂起了脚跟,却始终没能在皇甫惟明身边的那群将校中,发现那个熟悉的魁梧的身影。

“没有哎。”大胖子也是目力极好的人,但他也是看不见。

“这就是了。董军使不见影,我们就算年初留在陇右,也不知是福是祸啊。”李缜叹道,他知道董延光去而复返一定会遭冷眼,但当亲眼看见皇甫惟明没带董延光一起来长安时,心中还是有点失落。

“李郎说得对,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留在长安,是立不了大功劳,但起码不用担心明天会没命不是。”小胖子笑道。

“也是。”大胖子无法反驳,只好挠头道,但双眼,却还是久久地看着那大纛,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依依不舍地缩回脖颈。

看完热闹,人群各自散去,毕竟乏味的工作,才是生命的主流。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天宝五载如约而至,长安城中的人们,也一大早就被这“编炮”的前身,爆竿所惊醒。李缜也不例外,不过他却不恼,因为这玩意正好当闹钟用,免得耽误了时辰。

李缜将定制的绸衣,装箱,而后拿先前那辆小板车推着,早早地来到虢国夫人府的侧门,他依旧不走正门,免得与更早到的人争,不仅耽误时间,还会被人指指点点。

杨玉瑶也起了个大早,辰时刚到,就已经梳好了妆,那龙涎香的郁香,极是醉人。只是她的脸上,却没施多少脂粉,只有那红唇,看得出抹过红膏。兴许,这就是杨家姊妹皆得圣人喜爱的原因——天生丽质,无需多饰。

“小子李缜,见过姐姐。”李缜一板一眼地行着礼,一举一动,皆如未经人事的少年那般拘谨。

“嘿,小郎子这般久了,为何还是这般腼腆?”杨玉瑶穿着一身红绸,极其衬托她白里透红的肤色。

“未经姐姐采蜜,故而不敢长大。”李缜道。

“什么?”杨玉瑶愣了一会儿,才捧腹大笑,“哈哈哈哈哈~你小子,竟敢耍我。”

她给了李缜一脚,李缜作势一倒,怎知,竟忘了自己抱着个大箱子,这一作势,竟是差点真摔了。

“你这榆木,怎的这般瘦弱?”杨玉瑶微嗔道。

“因为姐姐的爱,太重。”

“哼,勿要学花花,听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杨玉瑶白了李缜一眼,“这是什么?”

“四套绸衣,还有一首诗。”李缜被杨玉瑶这么一说,立刻正经起来。

他其实很有送礼的经验,因此为了避免杨玉瑶赶时间,让他将礼物放着,回来再看,李缜便不待杨玉瑶吩咐,就将箱子打开了。

“诗要分四联,衣需分早晚。正好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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