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璈把白孚推到角落,自己则扛着撬棍猫着腰,偷偷站在拐角处探头去观察。
对面一共有大概十来个人,看上去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半大孩子,但都纹着花臂染着发,一股早些年网吧辍学小混混的模样;为首的倒是年龄大了一些,但也就是二十几岁,全身上下都透露出一种社会青年的感觉。
“嘿,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人物,搞了半天就是些不学无术的混混,”向璈掂了掂撬棍,自信满满地从阴影里走出来,“大家都是来搜刮物资的,别来无恙?”
“嘁,原来只是个小姑娘,”领头那个名叫“豪哥”的混混头子挠了挠剃成寸板的头发,轻蔑地歪着嘴吹起了口哨,“小嫚儿~别逞能耐了,不如跟着哥哥一起混,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说得我还真有点儿心动了,”向璈笑了一下,带着虚情假意的微笑缓步上前,夹着嗓子喊了一句,“豪哥~”
“嘶……”
向璈的个子跟他差不多高,一旦逼近了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更何况她手里还拎着一根钢制的撬棍,被盯得心虚的豪哥只得后退一步,伸出手拍她一下壮胆。
嘭!
向璈趁机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一个过臂摔将他狠狠砸在了地上,周围的小混混们见状,连忙举着棒球棍上前进攻。
“哼,你们十打一我也不怕!”
向璈猛地向后退开,躲避了混混们扑上来的攻击,然后用撬棍弯的一头钩住一个混混的小腿,用力一拉就让他和面前的另一个混混一起撞倒在地,同时还反手一拳正中侧面女混混的面门。
后面的一个混混见形势不妙,捡起半块砖头朝着向璈丢来,却被她一把拽住刚冲上前的大块头混混挡下,大半个后脑勺霎时便被鲜血染红,整个人也当场晕死倒在地上。
“来,”向璈一脚踹翻想偷袭的混混,对着仅剩的四五个人勾勾手指,“有本事就一起上。”
于是一个光头混混便拾起一截断掉的铁质货架,用尖头朝向璈的心口刺去,然而向璈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徒手从侧边抓住了铁架,饶是光头和身旁的另一个人一齐用力,也无法撼动她一丝一毫。
“啧,一帮铁废物,”向璈用左手握住铁架,右手抡起撬棍向二人的下盘扫去,直接把他们全部打翻在地,“还有没有能打的了?”
“我……我们……”最后的两三个混混见势不妙,丢下武器抱着头蹲在门口,“我们投降。”
“切,就这点三脚猫功夫还想混社会呢?再回家练几年……”
铮——
破风的声音从耳后响起,向璈几乎没经过思考,身体的本能反应就让她用撬棍抵住了攻击,定睛一瞧,原来是不知不觉爬起来的豪哥想用菜刀偷袭她,遂一脚踹在了他肚子的正中心上。
“噗!咳咳……”这一下差点没把豪哥的胃酸和黄疸水吐出来,他躺在地上不住地咳嗽,嘴里还小声咒骂着,“该死,这小妮子哪儿来这么大的力气?”
“你的话我可是能听到哦~”向璈走到他面前,用撬棍抬起他的下巴,“敢招惹我,只能说胆子挺大的。”
“你是谁?我在落日城生活了二十多年,可从来没听过你的名号。”
“咋,你们落日城的混混们还时常举办帮派大战?”向璈简直快被这帮家伙逗笑了,“我只是来找点儿能用的东西,不想打扰别人,所以滚,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一旁的混混赶忙替豪哥作出了回答,然后和同伴一起拖着其他人溜出了五金店,“不劳女侠您费心了,我们马上就走!”
几个人连滚带爬,光速般地消失在了商业街的大道上。
“你还真别说,跟着你偶尔还是靠点儿谱的,”白孚拖着箱子和背包走出来,“至少不怕有抢劫的了。”
“只是几个混混,如果对面有枪,十个我也打不过他们,”向璈抹了把汗,拉着白孚赶紧离开了五金店,“走吧,别一会儿又引来其他人,现在保存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那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去布料店,”向璈拽着她上了小车,沿着商业街一路寻找,“先搜集咱们没有的必需品,不然从布雷莎那里买的话肯定又要被坑钱。”
落日城没有完备的化纤工业,各种化学布料只供城中的护卫队使用,附近也没有合适的棉花田,自然也找不到量产的棉布,最终兜兜转转快到天黑,二人才发现一间店面极大却没有人的麻布直销店。
“正好天黑了,”向璈把小车拽进了店内,旋即落下了店外的卷帘门,店内马上变得一片漆黑,“去试试灯能不能开。”
白孚摸到开关按了几下,屋里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