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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戴胄(第1页)

戴胄,字玄胤,相州安阳人,隋末为门下省录事,在越王杨侗手下做过给事郎,王世充毒杀杨侗后,将他贬为郑州长史,李世民平定洛阳后,戴胄被引为秦王府士曹参军。

与马周的严谨相比,戴胄属于“冷峻无私”型。

李世民即位之初,大理寺少卿一职缺人,李世民认为大理寺事关人命所在,必须要挑选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人来担任这个职务,戴胄由于性格正直,通晓法典而最终当选。

事实证明:戴胄担任大理寺少卿后,确实展现出了“铁面法官”的风采。

贞观元年的一天,长孙无忌被召进宫,进宫之前忘了解下佩刀,在前边我们介绍尉迟敬德逼宫的时候说过,携带武器进宫属于滥入大内,是要判死刑的,这个事件发生后,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向李世民提议说:长孙无忌带刀进宫,宫门守卫没有阻拦,应该判死刑,而长孙无忌属于误入,也就是有过失,罪不当死,罚铜二十斤就可以了,得到了李世民的同意。

但这个处理意见却遭到了戴胄的坚决反对。在戴胄看来,这是明显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以,他马上驳斥封德彝,说道:“校尉没有发觉与无忌带刀误入,同样都是失误,臣子侍奉皇上决不能有失误,依据刑律,供奉皇上饮食起居如果出现差错,都是死罪,陛下如果念及长孙无忌的功劳要从宽处理,那就不是司法部门所能所能判决的了,如果按照刑律依据处理,仅仅是罚铜,实在没有道理。”

听完戴胄的话,李世民颇为感慨,然后说道:“法律,是国家的,而不是某一个人的。怎么能因为长孙无忌的特殊身份而徇私枉法呢?”然后下令,重新审理此案。

戴胄明白,长孙无忌贵为皇亲国戚,因为误带武器入宫而被判死罪是不可能的,李世民之所以这样说,其用意在于让臣子说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处理意见,因为有些话皇帝是不好讲出口的。

所以,在看穿了李世民的心思后,戴胄接着说道:“守门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才招来罪名的,依法应当从轻处理,如果从失误的角度来讲,那判决应该都是一样的,但封大人所说的一生一死,差别实在太大,所以请陛下重新慎重考虑一下。”

戴胄的意思很明显,长孙无忌死不了,守门校尉也不能死,决不能用守门校尉来做替罪羊,而彰显朝廷的公正。

他的决心最终打动了李世民,因为李世民明白,司法不公会导致国将不国,而司法界能有戴胄这样秉公执法的人,堪称国家之幸。

戴胄在贞观七年去逝,为李世民效力的七年间,先后担任过大理寺少卿、民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右丞之职,无论在哪个职位上,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和马周一样为李世民提出很多利国利民的建议,例如贞观之初,他向李世民提出了建置义仓的主张。

所谓义仓,是指在各地州县分别集中一些粮食,由当地官员管理,建置义仓的目的在于,在国家粮食歉收的时候,可以及时向老白姓发放救济粮,这对于百姓的生活、社会财富的积累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虽然在隋朝初年,隋文帝杨坚曾经建立过不少义仓,但经过隋末的动乱,这些义仓基本都被掏空。

所以,这个建议一提出,就得到了李世民的赞赏,特赐十万钱给他,可见这个建议对于当时政府的重要性。

除了秉公执法、深谋远虑之外,戴胄还经常大胆地匡正李世民的过失。

贞观五年(公元631年)九月,李世民下令重新修缮仁寿宫,要求定期完工后改名为九城宫,而且还要修复洛阳宫。这对刚刚稳定五年的唐王朝来讲,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而这些开支无疑又会被摊派给老百姓,当时身为民部尚书的戴胄,从民生的角度,向李世民直言阻谏:

“乱离甫尔,百姓凋敝,帑藏空虚,若营造不已,公私劳费,殆不能堪!”

没错,自古以来,一个国家不论搞什么项目,建什么工程,民生是前提,老百姓吃不饱饭,一切都是白搭。

在民生问题上,戴胄从来都是忠直体国,知无不言!

戴胄最终官居宰相,但到逝世为止,家无余资,可谓两袖清风,死后竟因为房舍简陋而难以举行追悼会,让当时朝廷所有的人为之感叹。

李世民为了追思戴胄生前的功绩,下令废朝三日,并追赠尚书右仆射,封道国公,让工匠为其修建祭祀之所。

难得可贵的是,戴胄生前与宰相班子的其他成员,可谓是亲如一家,和房玄龄、魏徵等人关系很好,他们性格虽然不同,但却是志同道合的人。

在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鞠躬尽瘁,兴我大唐!

对于戴胄,我想说,表面看起来,他是个冷血的人,但他的内心,其实是火热的,忠诚、无私、清正……,太多的词汇可以形容他。

见人三分笑的人,或许很容易接近,但并不一定是个堪当大任的人。

戴胄不拘言笑,却足以堪当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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