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片街角是他的驻扎地,平常帮街边的店老板打打下手便能勉强获得一天的食物饱腹。 这里流浪着无数人,他们年龄或大或小,求生的办法或者乞讨,或者抢夺,总之打工是一条绝不划算的买卖。 可男孩不管别人怎么想,有活就干,攥住机会的恶狠狠的模样实在像一头小狼崽,以至于这条街上没人敢惹他。 他虽瘦弱,但双眸里闪着无比坚定的光。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地过下去,直到有一天男孩怀里揣着硬面包从巷子里钻出来,他听见了一个天真的声音。 “thoas,我要养他。” 男孩从墙边悄悄探头,随后瞳孔微缩,他看见了一个小少爷。 玉雕粉琢的金贵模样简直和他天差地别,就连那位小少爷的皮鞋都昂贵到不敢想象,锃光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