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入宋太宗赵光义的时代了,兴许暗地里他自己已经为此做了很多年的准备,在惊心动魄的度过烛影斧声那一夜并取得最终胜利后,赵光义接下来的每一个步骤都紧锣密鼓:
十月二十日夜,太祖赵匡胤崩,二十一日,赵光义继位,并当着群臣的面一顿嚎啕大哭。
二十二日,赵光义发布继位诏书,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赵光义在皇位稳定之后,便第一时间着手对《太祖实录》等一批重要的官方文献进行修饰美化,起目的便是掩盖烛影斧声时间的真相、强化自己继位的法理正统性。
这其中当然包括了这篇继位诏书,我们现今通过《续资治通鉴长编》看到的这篇诏书已经是经过了多次修改,但其中仍然保留下来了诸如“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踰越,咨尔臣庶,宜体朕心。”
这些原话实际上这些就是赵光义打着继承太祖创下的祖宗家法为由头,给自己的一些制度措施带货,比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对出征将帅的限制等,这些后续我们还会再说。
二十三日,在宰相薛居正为首的群臣强烈请求下,赵光义移居长春殿听政,正式坐上正殿御座,结果发布的第一道人事任免竟然无关当朝的宰辅重臣,而是将自己开封府的嫡系班底程羽、贾琰、郭贽等人提拔至中央各级要害。
4天以后的二十七日,赵光义才姗姗来迟的发布了关于勋贵重臣的敕封诏书,先是以皇族赵廷美为首的一众皇族:
以皇弟永兴节度使、兼侍中廷美为开封尹、兼中书令,封齐王;皇子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德昭为永兴节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贵州防御使德芳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
每个人都官升一级,尤其是赵廷美,直接拿到了齐王、开封府尹的“亲王尹京”准皇帝待遇,这也是情理之中的。
你赵光义上位打的是莫须有的“兄终弟及”的旗帜,那现在必须要拉上赵廷美把这出戏唱下去。
再有一点,此时此刻赵光义也需要赵廷美和他站在一起,来抵消赵德昭、赵德芳等先帝儿子的影响力,帮助他度过继位初期朝堂和天下的质疑。
之后是有关朝廷重臣的晋封:
宰相薛居正加左仆射,沈(义)伦加右仆射。参知政事卢多逊为中书侍郎、平章事,枢密使曹彬加同平章事,枢密副使楚昭辅为枢密使。
先是政事堂这边,对薛居正、沈伦晋衔,提升卢多逊为正宰相,形成了东府三相并立的局面;
西府枢密院这边就有些耐人寻味了,枢密使曹彬加了同平章事的帽子,但同时楚昭辅也晋升为枢密使。
一时之间掌管兵机的枢密院同时出现了两位主官,这种现象很少见。
我们之前介绍过,楚昭辅掌管三司的时候就因为筹措粮草的事和赵光义团体深入的接触过,二者之间做的关系就算不是暗通款曲也起码是非常密切。
赵光义继位后,提拔楚昭辅与曹彬在枢密院共同掌权,这就是对纯武将出身、深受赵匡胤提拔知遇之恩的曹彬展露出的些许不信任。
但我要说,赵光义太把曹彬当回事了,曹彬一身本事、千好万好,但最好之处就是识时务、知进退,在他这里从来没有什么只认老主子的问题,谁当领导就给谁干,只认领导不认个人,马上赵光义就会感受到这一点。
尽管经过了深入的思考酝酿和交换意见,但赵光义的这次利益割让仍然没有一步到位,最主要的不满意方就是赵廷美。
虽然已经“亲王尹京”了,但和之前赵光义“晋王、开封府尹、位列宰相之上”相比,赵廷美还没有满足自己的期望。
面对此时此刻无论如何不敢得罪的亲弟弟赵廷美,赵光义只能在8天之后专门再下一道诏书,诏齐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
既然要安抚,就一并把哥哥的长子德昭地位也抬起来,还正好显得我为君大度。
但赵廷美、赵德昭都没想到的是,他们今天是如何从赵光义这里拿到这些的,将来也会被赵光义处心积虑的再收回去,只不过那个时候,赵光义可不单是想要他今天发下去的帽子了,还有他弟弟和侄子的命。
经过对bug打补丁,赵光义总算完成了继位之初权利的分配,安定了朝堂局势,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做一些事了。这其中主要有两件事:
科举改革和抑制藩镇,其核心目的都是为了集权。
先来看科举改革。在介绍此内容,首先简要介绍一些科举制度的背景和前状。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时期,与汉朝实行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实行的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度受人为因素影响更小,因而选人用人也更加公平公正。
科举制度在隋朝的兴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世家世袭统治阶级的状况,给寒门子弟阶层跃升提供了通道。
五代以后,由于战乱频繁,科举制度一度流于形式甚至中断。到了赵匡胤建立宋朝,又重新在唐朝的基础上恢复了科举制度。
北宋时期,科举考试分为制科和常科。
先说制科,这个简单的理解就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为选拔特殊人才而进行的考试,考试内容由皇帝决定,考试时间不固定。
通俗点说,皇帝如果喜欢足球,就可以考足球,那么足球踢得好的就可以名正言顺通过考试入仕做官。
如果过了几年皇帝又喜欢篮球不考足球了,那么足球踢得好的就不再有机会通过考试来做官了。
制科在唐朝时非常流行,并且主要是针对选拔文学人才来进行,考试内容偏重文学。
但是到了宋朝却热度骤降又几经起伏,因此成为了一个非常小众的考试,举办次数少、通过人数少。